海運及空運人才培訓基金
與海運業相關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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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培訓課程及考試費用發還計劃 – 海運業
合資格申請人在成功完成已核准課程或通過已核准考試後,可獲發還80%的費用,上限為30,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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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運和航空業實習計劃 – 海運業
基金向參與公司就實習生的每月酬金提供資助,金額為月薪的75%或7,500港元(以較低者為準),資助期為最少四星期(即28天)至最長三個月。
- 本地船舶業訓練奬勵計劃
為受僱於本地船舶業的新入職人員提供每月2,500港元獎勵津貼,為期最長12個月,當中12,000港元在考獲本地三級船長/輪機操作員資格後發放。
如欲查詢詳情,請聯絡海事處(電郵:sasmcrt@mardep.gov.hk或致電2852 3069)。
- 本地船舶能力提升計劃
向通過有關考試並獲取本地三級船長/輪機操作員資格的人士(已成功參與本地船舶業訓練獎勵計劃的人士除外)發放一次性獎勵金12,000港元。
向持有本地三級船長/輪機操作員資格的人士,在通過有關考試(參加本地船長 — 本地知識考試除外)並獲取本地二級船長/輪機操作員資格後發放一次性獎勵金15,000港元。
如欲查詢詳情,請聯絡海事處(電郵:sasmcrt@mardep.gov.hk或致電2852 3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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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海訓練獎勵計劃
第一階段: 為遠洋船舶上的甲板或輪機部實習生提供每月10,000港元的獎勵津貼,為期最長18個月(甲板實習生)或12個月(輪機實習生),另可獲考試費資助。
第二階段: 為成功報考海事處甲板高級船員/輪機師三級考試的實習生,在完成實習後並於岸上準備考試期間,提供每月3,000港元獎勵津貼,為期最長9個月。
第三階段: 為持有海事處簽發的甲板高級船員/輪機師三級適任證書,並獲聘請在遠洋船上擔任實習生,提供每月6,000港元獎勵津貼,為期最長6個月。
第四階段:
向成功考獲海事處認可的二級(甲板高級船員)或二級(輪機師)適任證書的人士提供一次性40,000港元的獎勵金,及向成功考獲海事處認可的一級(甲板高級船員)或一級(輪機師)適任證書的人士提供一次性80,000港元的獎勵金。當中70%的獎勵金會在申請人取得資歷後,繼續在遠洋船上任職高級船員服務滿12個月後發放。
如欲查詢詳情,請聯絡海事處(電郵:mmo_mdd@mardep.gov.hk或致電2852 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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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維修訓練獎勵計劃
為加入船舶維修學徒訓練的合資格職業訓練局畢業生,提供每月5,000港元的獎勵津貼,為期最長36個月。
如欲查詢詳情,請發電郵至oda@vtc.edu.hk或致電2756 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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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航運及物流獎學金計劃
頒授獎學金予獲選的香港理工大學國際航運及物流管理理學碩士課程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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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航海及海運獎學金計劃
頒授獎學金予獲選的香港理工大學國際航運及物流管理工商管理學士課程的學生。此計劃分為兩部分:
(i) 「航海獎學金」 - 鼓勵學生投身遠洋航海事業;和
(ii) 「海運獎學金」 - 吸引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取得良好成績的學生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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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大連海事大學學術合作計劃
此計劃分為兩部分-
(1) 頒授獎學金予獲選的大連海事大學學生修讀香港大學普通法碩士課程;和
(2) 資助香港大學的學生和在職從業員參加暑期課程及專業講座。
如欲查詢詳情,請致電3917 2951聯絡香港大學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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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上海海事大學學術合作計劃
頒授獎學金予獲選的上海海事大學學生修讀香港大學普通法碩士課程。
如欲查詢詳情,請致電3917 2951聯絡香港大學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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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交流學生資助計劃
資助香港中文大學和香港科技大學獲選的學生30,000港元修讀海事相關的海外交流課程。
如欲查詢詳情,請與相關大學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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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培訓支援計劃
資助香港航海學校設立「本地船隻操作(三級船長)證書課程」和向學生提供職業輔導及支援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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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人才培訓資助計劃 - 法律
為從事海事業務的律師行或大律師提供每月20,000港元的資助,為期最長24個月(實習律師)或12個月(實習大律師),在同一時間上限為兩名實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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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運推廣計劃撥款
「海運推廣計劃撥款」旨在鼓勵與海運業相關的機構或專業團體舉辦不同的活動,推廣海運業的不同範疇吸引更多人才加入業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