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運和航空業實習計劃(航空)
簡介
政府邀請海運及航空業界的公司參與成立實習計劃,提供實習職位,讓年輕一代及早了解行業所提供的多元化就業機會,鼓勵他們在畢業後投身業界。
合資格人士
計劃會開放予香港合法受僱之香港居民,及*−
- 於本地院校修讀任何學士學位或副學位課程的本地全日制學生(包括準畢業生);或
- 於香港以外院校修讀任何學士學位或副學位課程的全日制學生(包括準畢業生);或
- 中六離校生
*不包括現正修讀研究院課程的學生。
伙伴安排
政府的支持
- 向提供實習職位的公司津貼實習生每月酬金的75%或7,500港元 (由2025年4月1日起生效)(兩者以較低者為準),上限三個月,並全年接受申請。
公司的角色
- 向基金登記後,於該年內為學生提供實習職位空缺,為期最少四星期 ( 即28天 );
- 在實習期內向實習生支付每月酬金,至實習期結束後向基金提交發還政府資助金的申請及對實習計劃的評估;
- 為實習生提供有意義和有裨益的實習經驗;以及
- 支持並允許實習生在實習期間參與由基金舉辦的活動。
公司須知
實習計畫(航空)下之實習職位資料將會在「基金」的網站上公佈,並分發予專上教育機構。每位實習生在同一參與公司實習時,只能獲海運及空運人才培訓基金贊助一次。
有興趣的公司請參閱僱主常見問題。
學生須知
實習計劃(航空)下的實習職位資料會刊登於「基金」網頁及向各大專院校發放。學生必須向相關公司直接提交申請。
實習生可參與由「基金」舉辦的參觀/交流活動,並在實習期滿後經任職公司提交評估報告表。
申請文件
公司登記表格
僱主常見問題
與航空業有關的實習職位表(只有英文) (新)
實習生申請表
查詢
電郵: internship_matf@tlb.gov.hk
熱線: 3509 7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