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運和航空業實習計劃(航空)
簡介
特為了讓年輕一代有機會儘早接觸航空業多元化的就業機會,從而鼓勵他們在畢業後投身相關行業,政府於2014年在「海運及空運人才培訓基金」(下稱「基金」)下設立了「海運及航空業實習計劃」(航空)(下稱「計劃」),邀請航空業相關公司參與計劃並提供實習職位。
合資格人士
計劃只會開放予香港合法受僱之香港居民,及*−
- 於本地院校修讀任何學士學位或副學位課程的本地全日制學生(包括準畢業生);或
- 於香港以外院校修讀任何學士學位或副學位課程的全日制學生(包括準畢業生);或
- 中六離校生
*不包括現正修讀研究院課程的學生。
伙伴安排
政府的支持
- 向參與公司發還已支付實習生的每月酬金的75%或7,500港元(以較低者為準),以三個月實習期為上限。
公司的角色
- 於該財政年度內(即該年四月至翌年三月)為學生提供實習職位,為期最少四星期(即 28 天);
- 在實習期內向實習生支付每月酬金,至實習期結束或首三個月資助實習期屆滿(以較早者為準)後的60個曆日內就政府資助的酬金向基金秘書處提交發還申請表;
- 為實習生提供有意義和有裨益的實習經驗;及
- 支持並協助實習生參與由基金舉辦的增益課程。
增益課程 (新)
- 為豐富實習生的體驗,並加深他們對航空業多元化職業發展機會的認識,由2026年起,將為參與計劃的實習生推出一項增益課程。該課程包括於2026年7月初舉行為期兩天的行業導向活動,以及於2026年8月底舉行的總結環節。
- 凡於2026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實習的實習生,均須在上述兩項活動中維持 100%的出席率。至於 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期間進行的實習,相關增益課程的時間表將於稍後公佈。
- 實習生參加增益課程屬計劃的一部分,若實習生未能完成整個增益課程,參與公司將不獲發還相關的酬金資助。
公司須知
計畫下的實習職位資訊將會定期上載至「基金」網站,並發放予各大專院校。在基金下的所有實習計劃中,每位實習生在同一參與公司實習時,只能獲基金贊助一次。有興趣的公司請參閱航空業相關公司常見問題集。
學生須知
學生須直接向參與公司遞交申請。經「計劃」下的參與公司獲聘後,學生須參加由「基金」舉辦的增益課程。有意申請的學生,請參閱航空相關實習職位列表。
申請文件
公司登記表格(只提供英文) (新)
航空業相關公司常見問題集 (新)
航空相關實習職位列表(只提供英文)(即將更新)
實習生申請表 (新)
查詢
電郵: internship_matf@tlb.gov.hk
熱線: 3509 7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