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低空經濟工作組

行政長官在2024年《施政報告》中宣布成立「發展低空經濟工作組」(「工作組」),制訂發展策略和跨部門行動計劃,以推動香港低空經濟發展。在工作組下設立「項目促進小組」,探討實施與低空經濟相關工作的技術問題,尤其是推動有關低空經濟監管沙盒(「監管沙盒」)項目。



  • 就推動香港低空經濟發展制訂策略、政策、措施和工作優次;
  • 就「監管沙盒」試點項目的目標、測試參數、申請資格、期限、審閱準則等,提供策略性指引和方向;
  • 根據審閱準則,評估和批閱「監管沙盒」試點項目申請,並訂定優先次序;
  • 批准政府與技術及場地伙伴的合作,以促進「監管沙盒」試點項目的推行;
  • 推動跨政策局和部門合作,確保低空經濟相關措施得以順利推行;
  • 在「工作組」轄下成立不同專責小組,為「工作組」提供技術意見和支援;以及
  • 審視和通過有關長遠推動香港低空經濟發展的建議策略和措施。


組長

財政司副司長

副組長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

成員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或其代表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或其代表
發展局局長或其代表
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或其代表
保安局局長或其代表
海關關長或其代表
數字政策專員或其代表
警務處處長或其代表
民航處處長或其代表
通訊事務總監或其代表
民政事務總署署長或其代表
政府經濟顧問或其代表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或其代表

秘書

運輸及物流局首席助理秘書長(9)

註: 其他政策局局長和部門首長會按需要被邀出席會議



  • 審閱「監管沙盒」試點項目申請,就其技術穩健性、成熟程度以及是否與「監管沙盒」目的相關提供專業意見;
  • 就「監管沙盒」試點項目申請及其優次作出建議,供「工作組」考慮;
  • 與試點項目申請者協商,並協調各技術部門,解決與實施「監管沙盒」試點項目相關的技術問題;及
  • 審視試點項目申請者在「監管沙盒」試點項目結束後所提交的報告,撰項目評審報告並向「工作組」提出技術建議。


聯席組長

運輸及物流局副秘書長(4)
民航處副處長(2)

成員

海關關長或其代表
數字政策專員或其代表
警務處處長或其代表
運輸署署長或其代表
通訊事務總監或其代表
機電工程署署長或其代表
消防處處長或其代表
路政署署長或其代表
香港天文台台長或其代表
地政總署署長或其代表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或其代表
海事處處長或其代表
規劃署署長或其代表

秘書

民航處總行政主任(管理檢討)

註: 其他政策局和部門代表會按需要被邀出席會議



有關監管沙盒的詳情,請參閱監管沙盒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