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沙盒的目的是讓行業持份者能夠在指定航線內以可控和安全的方式就一些項目概念進行測試和試驗,包括:
| a. | 協助政府制定能配合最新技術和行業需求的政策和監管指標,同時確保公眾和航空安全; |
| b. | 進行與支援無人機安全高效運營所需的空域管理、飛行操作、基礎建設/設施(包括存儲/運輸和地面支援設施)以及緊急應對程序相關的測試和試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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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用風險為本的方法,在不同地點進行測試和試驗,收集在不同參數下的飛行資料,以確保在這些參數內進行安全可靠的飛行,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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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 協助政府收集數據,以驗證不同應用場景的可行性,並確保相關應用符合安全、穩定、可靠和具彈性等的要求; |
| e. | 驗證無人機與飛機、直升機、其他空域使用者、市民、車輛、船舶和建築物的安全隔離 |
| f. | 展示與低空經濟相關的技術應用; |
| g. | 就無人機跨境應用方面,驗證香港與中國內地相關的程序和溝通機制(包括但不限於清關、出入境及檢疫安排),以及其他相關要求;及 |
| h. | 便利參與者在可控環境下收集數據和使用者回饋,以便其就不同的應用場景及項目進行改良,從而驗證所提出的應用在技術和商業上的可行性,並加快新低空經濟產品或服務的推出,降低開發和項目發布前期成本。 |
在首批監管沙盒下,共有38個項目獲選,項目內容涵蓋緊急救援、物流配送、維修和安全檢查、監測、低空基建設施等多個領域及不同應用場景。監管沙盒顧名思義,將帶來「更多」、「擴展」及「深度協作」的新元素,引領發展低空經濟至全新的高度。
一般而言,監管沙盒將不會重複試驗已在首批監管沙盒中測試的應用場景,而會重點測試以下應用場景:
| (i) | 無人機交通管理(“UTM”)系統演示; |
| (ii) | 非傳統航空器,如重量超過150公斤的無人機、電動垂直起降飛行器(”eVTOL”)及為載客而設計的非傳統航空器; |
| (iii) | 跨境操作(可操作小型無人機/非傳統航空器); |
| (iv) | 多場景/多用戶共享平台(只接受操作小型無人機);及 |
| (v) | 由發展低空經濟工作組(「工作組」)批准的其他項目(只接受操作小型無人機)。 |
政府一共接獲由72個申請人提交的「監管沙盒」試點項目申請,經發展低空經濟工作組審閱後,將推行38個項目,申請機構包括大學研究機構、公共機構、商業機構及政府部門,項目內容涵蓋緊急救援、物流配送、維修和檢查、監測、低空基建設施等多個領域及不同應用場景。相關名單請瀏覽超連結網頁
截至2026 年3 月31日,我們已推展33個「監管沙盒」試點項目,項目詳情請瀏覽附件。
政府於2025年11月推出進階版低空經濟「監管沙盒」,涵蓋無人機交通管理(“UTM”)系統演示、非傳統航空器、跨境操作、多場景/多用戶共享平台及其他技術複雜度較高的應用場景。截至2026年2月28日的截止日期,各應用場景共接獲收到逾100項申請。經發展低空經濟工作組審閱後,已選定15個UTM系統演示試點項目及首批四個非傳統航空器試點項目予以分階段推行。相關應用場景的項目名單請瀏覽下列附件。
| (i) | UTM系統演示 |
| (ii) | 非傳統航空器(首批) |
發展低空經濟工作組正審閱其他申請,並會適時公布有關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