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人才培训资助计划-法律」(「计划」)于2023年9月推出,旨在鼓励从事海事业务的律师行或大律师,为有志投身海事法律工作的人士提供见习培训,以培育更多本地海事律师,支持香港的高增值海运服务。
设有香港办事处或于本港有营业地点从事与海事或航运相关业务的律师行或大律师。因此,申请人须提供纪录以证明持续从事与海运相关业务。
律师行申请人必须按《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于本港注册,并不得为政府组织或政府资助机构。
成功申请人就每位实习生(实习律师或实习大律师)获每月20,000港元的资助。在同一时间上限为两名实习生。
就「计划」登记的实习生,相关资助期最长24个月(实习律师)或12个月(实习大律师)。
申请人须填妥「申请表(表格一)」,连同有关文件邮递或亲身递交至「海运及空运人才培训基金」秘书处。电邮或传真之申请将不获受理。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前,须详阅「申请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