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十題:高架道路保養和維修
以下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今日(三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劉慧卿議員的提問所作的書面答復:
問題:
關於高架道路的保養和維修,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已落成超過三十五年的高架道路的數目;平均每日分別有多少架次的車輛使用各條高架道路,以及其中私家車分別所占的百分比爲何;
(二)有否勘察第(一)項的高架道路的樁柱的損耗情況,以及在發現有損耗時所使用的維修方法;
(三)有否定期就高架道路的樁柱的結構安全進行評估;若有,詳情爲何;若否,原因爲何;及
(四)有否就各高架道路制訂替代路線方案,以應付有關高架道路因無法修復而需重建期間的交通需求?
答復:
主席女士:
(一)高架道路橋梁泛指爲橫跨其他道路、鐵路、航道、行人路及單車徑等通道的道路橋梁。本港現時落成超過三十五年的高架道路橋梁共有四十一條,市區占三十九條,新界占兩條。運輸署按統計需要,每年會抽樣調查部份道路的交通流量。由於調查的目的之一是評估道路的設計容車量是否能處理實際的車輛總流量,所以交通流量調查通常只計算道路的車輛總流量,並不包括各類車輛的百分比。落成超過三十五年的高架道路橋梁的現有資料及交通流量表列於附件。
(二)不論其落成年份,路政署每六個月均會勘察高架道路橋梁一次,工程人員會觀察包括支柱和橋面等各部分的結構表面,是否有出現裂縫或混凝土剝落等現象,並安排維修。在修補裂縫時,工程人員會在裂縫注入合成樹脂物料,以防止水份及空氣滲入混凝土與鋼筋産生氧化作用。至於修補混凝土剝落,我們會先移除鬆散的混凝土,然後在外露的鋼筋加上防銹塗料,並用環氧樹脂或聚酯樹脂黏合物修補剝落部分。如發現有較嚴重的損耗,便會進一步深入勘察,並按需要進行適當加固工程。
至於埋藏於地下的樁柱,由於不能直接觀察,工程人員會檢視高架道路橋梁整體結構有沒有不正常狀況,例如路面是否有不正常沈降現象。如發現結構有以上狀況,便需要進一步深入勘察。若證實樁柱有結構問題時,便會進行地基加固工程。工程人員在過去對高架道路橋梁的定期檢查及維修中,並未有發現任何迹象顯示樁柱不正常。
(三)不論其落成年份,路政署每兩年均會爲所有高架道路橋梁作更詳細的勘察,除上述第(二)項所載的檢查專案外,會按需要深入測試,例如檢查混凝土的炭酸化程度和氯化物含量等。工程人員會基於現場勘察及上述的測試結果,評估該高架道路橋梁的結構安全。
(四)在適當的養護和維修下,這些高架道路橋梁的狀況仍然良好。倘若有任何高架道路橋梁需要重建,當局會預先籌劃臨時交通方案,包括制訂替代路線,以應付施工期間的交通需求。
完
2008年3月12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