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十一題:航空發展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胡志偉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本港航空運輸業的發展,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按國際民用航空組織所定義的航空運輸權利(航權)的類別(即第一至第九航權)劃分,目前香港與其他國家/地區所簽訂的航權協議數目分別為何; (二)截至二○一四年第四季,香港共與多少個航點連接,以及當中由廉價航空公司(廉航)提供連繫服務的航點數目和所涉每星期班次;廉航每星期分別在第三、四、五及七航權協議下的航班數目及其佔相關航班總數的百分比,以及該等航權的剩餘班次分別為何; (三)截至二○一四年底,當局曾與哪些國家/地區談判增加第三、四、五及七航權下的航點;過去三年,新增的航點數目為何,以及當中哪些航點現時由廉航連繫; (四)過去三年,政府與內地當局磋商航點發展計劃的詳情,以及涉及由廉航提供連繫的航點詳情為何; (五)現時有否機制,讓香港、澳門及內地當局互相通報各自與其他國家/地區談判航權的情況;如有,詳情為何,以及是否知悉深圳及廣州等鄰近城市的機場未來五年的航點發展計劃; (六)是否知悉,珠江三角洲地區內各個機場在未來五年有何發展廉航服務的計劃;政府會否建議機場管理局參考日本關西國際機場及新加坡樟宜機場的做法,興建廉航專用的客運大樓,以吸引廉航進駐及促進本港航空運輸業的多元發展;如會作出此建議,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七)有否評估本港不積極推動廉航服務發展,會對本港航空運輸業的整體競爭力有何影響;除擬建的機場第三條跑道外,當局有否其他鞏固本港航空運輸業國際地位的新計劃;及 (八)有否研究鄰近城市的機場在未來五年的航空貨運服務的發展計劃;如有,詳情為何? 答覆: 主席: 就胡志偉議員提問的各個部分,我現綜合答覆如下。 民航協定與航權 ------- 根據《基本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經中央人民政府具體授權,可與其他國家/地區談判及簽訂新的民航協定。 政府一向積極尋求擴大香港的對外航空連繫,及與世界各地民航夥伴的雙邊民航安排,為本地民航業開拓持續增長和發展的空間。現時,我們已與六十三個民航夥伴簽訂民航協定,讓民航業界可隨時因應市場需要增加客運及貨運服務。在二○一四年,我們與馬達加斯加共和國簽署了新的民航協定,並與十個民航夥伴(包括內地、柬埔寨、德國、盧森堡、巴布亞新幾內亞、塞舌爾、新西蘭、泰國、菲律賓和意大利)檢討及擴大了有關的民航安排。 由於政府與其他國家/地區談判的航權都以雙邊/方保密諒解備忘錄形式紀錄,當中資料涉及雙邊/方的談判內容及航權等敏感的資料,故我們不會向第三方披露有關詳情。香港亦不會得悉內地與澳門與其他國家/地區的航權情況。 就內地方面,我們於二○○○年二月與內地簽訂了《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間航空運輸安排》(安排),雙方並不時予以檢討及擴展。我們最近一次於二○一四年十二月與中國民用航空局簽訂新的擴展安排。現時,香港與內地之間共有六十六個定期航班通航點,為雙方的民航業開拓營商機會,並促進香港與內地的客貨運發展。 低成本航空公司 ------- 政府一貫認為通過推動可持續競爭,提升經濟效益和促進自由貿易,最終將可惠及商界和消費者。就航空服務而言,無論是提供全套或低成本服務的本地抑或外地航空公司,特區政府都歡迎它們經營往來香港的航班服務,促進香港航空服務的發展,並鼓勵巿場競爭。 在二○一四年第四季,香港連繫全球共約一百八十個航點,其中二十六個航點有低成本航空公司提供服務,主要包括內地、東南亞及東北亞航點。目前,共有十六間低成本航空公司經營往來香港的航班。香港國際機場二○一四年全年的飛機起降量共約三十九萬一千架次,當中由低成本航空公司提供的飛機起降量約為三萬三千五百架次。 根據香港機場管理局(機管局)提供的數據,比較二○一○/一一年度與二○一三/一四年度的數字,扣除期間已取消的新航點,香港新增航點的淨數目為十九個,其中三個由傳統航空公司及低成本航空公司同時提供服務,只由低成本航空公司提供服務的航點有一個,其餘皆只由傳統航空公司提供服務。 機管局有提供一些可切合低成本航空公司一般運作需要的機場設施,包括可縮短準備續航時間的自滑停機位,以及停泊費較低而低成本航空公司常用的窄體飛機專用停機位。 鞏固本港國際航空中心地位和航空業競爭力 ------------------- 在落實香港國際機場三跑道系統計劃以滿足香港國際機場長遠的航空交通需求之前,為了應付中短期的航空交通需求,機管局正進行機場中場範圍發展計劃,興建一座客運廊,提供二十個飛機停泊位,有關項目已在二○一一年底開始,預計於今年年底前完成。當中場客運廊落成後,機場每年可處理的客運量將可增加一千萬人次。此外,機管局亦擴建西停機坪,興建二十八個飛機停泊位、一條跨跑道車行隧道,及其他相關配套設施,並已投入服務。 同時,為了增加本港的航空競爭力,特區政府亦着重人才培訓,以支援航運及航空業的持續發展。「海運及空運人才培訓基金」已於二○一四年四月一日開始運作,透過我們投放的一億元的資助,政府推動多項培訓及獎勵計劃,支持和鼓勵更多在學青年人或在職人士,接受相關的技術訓練和升讀專業學位課程,投身航運航空業界,為行業培育新力軍,以及提升行業整體的專業水平。此外,民航處已委託顧問公司進行成立民航訓練學院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於二○一四年年中展開。顧問公司在進行研究的過程中,諮詢了航空業持份者及聯繫了本地及海外的航空業界組織和培訓機構,以收集相關資料及汲取他們的意見。研究報告預計於今年年初完成。政府會跟進可行性研究的結果,以詳細研究成立民航訓練學院的細節安排。 為進一步加強香港作為國際航空中心的地位及利用香港金融中心的優勢,今年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中提出就推動本港航空融資業務進行研究,以抓緊內地經濟增長帶動航空業近年急速發展這個市場機遇。 在規劃香港國際機場的發展時,機管局一直密切留意及研究珠江三角洲(珠三角)地區其他機場的發展,包括航空的需求及各個機場的擴展計劃等。至於珠三角地區其他機場的航點發展計劃,由於涉及個別機場的商業數據,資料較為敏感,機管局的研究並未有涵蓋這些範疇。 完 2015年2月25日(星期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