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三月七日)在憲報刊登《2025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以推行電子駕駛執照。
《條例草案》旨在修訂《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及相關法例,為駕駛執照(包括駕駛教師執照)持有人提供另一個選擇,讓他們可通過智能手機在指明的電子平台上展示其電子執照,以符合攜帶或出示駕駛執照以供檢查或查閱的相關法定要求。電子駕駛執照並非取代實體駕駛執照,駕駛執照持有人仍會獲發實體駕駛執照,但可按其意願選擇使用電子駕駛執照與否。
政府發言人表示:「推出電子駕駛執照可為約250萬名駕駛執照持有人帶來更大的便利,尤其是常用實體駕駛執照以致其執照較易出現損毀的商用車輛司機。選擇使用電子駕駛執照的人士可以在智能手機上通過『智方便』或運輸署的『牌證易』網上電子牌照平台登入特定的電子駕駛執照流動應用程式,展示其電子駕駛執照。為防止電子駕駛執照被偽造,相關應用程式會具備保安功能,包括身分認證及禁用屏幕截圖功能等。同時,運輸署會繼續發出實體形式的駕駛執照,以滿足不同人士的需要。」
發言人補充:「運輸署一直通過精簡程序和推行電子化措施,致力創新牌照管理。近年運輸署網上服務的使用率亦錄得顯著上升,例如在二○二四年間,透過網上申請續領正式駕駛執照及國際駕駛許可證的比例已達四成。運輸署未來會繼續推出不同的電子牌照措施,為公眾提供更多便利。」
《條例草案》將於三月十九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
完
2025年3月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