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電子執行交通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刊憲

《2023年電子執行交通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今日(十二月八日)刊憲,以訂立法律框架,容許香港警務處(警務處)就交通罪行或違例事項,以電子方式發出罰款通知書。

以電子方式發出交通違例事項定額罰款通知書,是政府推行《香港智慧城市藍圖》中「智慧出行」的其中一項新措施,旨在通過科技應用,提升交通執法行動的整體效率,長遠而言,可望有助司機培養更佳的駕駛態度,從而減少交通事故和違例泊車,提升道路安全和紓緩擠塞。

運輸及物流局發言人說:「現時法例並未容許以電子方式發出交通違例事項定額罰款通知書。因此,我們必須修改法例,容許警方以電子方式,包括短訊和電郵向市民傳送定額罰款通知書,並容許運輸署向車主及司機收集其流動電話號碼或電郵地址作交通執法用途。我們的目標是在二○二四年開始逐步以電子方式執行交通法例。」

警務處亦將推出專屬網站和手機應用程式,方便登記車主及駕駛人士隨時隨地查閱告票資料及作出相關跟進,包括以電子支付方式繳付定額罰款。為協助市民適應新措施,現行繳付定額罰款的方式將會保留。在推行新措施前,警務處會加強教育及宣傳工作,讓登記車主及駕駛人士了解電子定額罰款通知書的運作模式。

政府就有關立法建議已分別諮詢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及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普遍表示歡迎。

《條例草案》將於十二月十三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

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5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