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十一題:民航客機的飛行安全

以下是今日(六月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浩然議員的提問和署理運輸及物流局局長廖振新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近年波音公司(波音)設計製造的客機多次出現事故,亦有外國航空管理機構指波音737 MAX型號及波音787型號客機在質量及設計上存在問題,而波音737 MAX型號客機最近更被多國的航空管理機構禁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有否禁止波音737 MAX型號客機在香港的上空飛行;

(二)現時有否對海外註冊的波音737 MAX型號客機申請來港施加任何額外要求,以及有否向以香港為基地而擁有波音737 MAX型號客機的航空公司提出整改要求,以確保該型號客機的飛行安全;

(三)有否統計,現時以香港為基地的航空公司所使用的客機型號的資料;

(四)有否評估,全面禁止波音787型號或波音737 MAX型號客機來港,對香港的航空運力可能造成的影響;及

(五)有否就波音公司設計製造的機型的質量問題作了解及跟進工作?

答覆:

主席:

民航處作為民航事務的監管部門,一直按《1995年飛航(香港)令》(第448C章)及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國際民航組織)的要求,嚴格規管所有在香港註冊的飛機的運作安全及適航性,以保障航空安全。本港所採用的法定要求和適航標準均與國際標準相符。根據《國際民用航空公約》附件的規定,飛機設計國的民航監管機構須確認有關飛機型號持續適航;而各飛機註冊地的民航監管機構則負責監察其所在地註冊飛機的安全運作。飛機設計國的審定民航當局亦須提供相關持續適航資料予飛機註冊當局,以讓飛機註冊當局制定詳細的安全守則,監管飛機運作安全。

就李議員的提問,經諮詢民航處後,現答覆如下:

(一)、(二)及(五)作為預防措施,民航處曾於二○一九年三月十三日起暫時禁止所有波音737 MAX型號飛機進出或飛越香港。其後,美國聯邦航空局(即波音737 MAX飛機型號的審定民航當局)經詳細調查及進行復飛前的試飛測試後,於二○二○年十一月發出相關糾正措施(包括飛機設計、操作程序及飛行員培訓等)的適航指令。民航處參考了國際間的做法,對美國聯邦航空局所發出及認可的有關糾正措施進行了評估,並於二○二二年一月起,允許完全符合安全標準及完成相關糾正措施的波音737 MAX 飛機進入香港空域。

根據民航處記錄,目前並沒有任何波音737 MAX系列型號飛機在香港註冊。

​為確保所有在香港註冊的波音飛機安全運行,民航處一直高度關注涉及波音飛機的相關調查和監管機構的最新資訊,並透過不同渠道與審定民航當局及飛機製造商保持緊密聯繫。民航處會不時評估任何最新發展對本地註冊的波音飛機的影響,並要求本地航空公司進行全面評估及作出適當的跟進,包括按情況及適時檢查機隊。

此外,為了加強對外地註冊飛機的安全監督,民航處將繼續以風險為本的原則對外地註冊飛機作安全評估檢查,以確保在香港運營的飛機符合國際安全標準。

(三)截至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以香港為基地的航空公司所使用的客機機型的統計資料如下:

機型 數目
空中巴士 A320 60
空中巴士 A330 59
空中巴士 A350 48
波音737 8
波音777 55

(四)在二○二三年三月二十六日至二○二四年三月三十日期間(即二○二三年夏季航季及二○二三年冬季航季),由波音787型號或波音737型號系列客機執行飛行任務的客運航班佔香港國際機場的總客運航班量約13%。

目前,主要民航當局如中國民用航空局以及歐洲航空安全局等均未有就波音787型號或波音737型號系列客機實施禁飛。民航處會繼續密切留意事態發展及各民航當局所發出的適航建議,適時作評估並採取適當措施以確保香港的航空安全。

2024年6月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