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鎮強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的答覆:
問題︰
據悉,近年市民對外賣送遞服務需求殷切,而大部分外賣送遞員都是透過騎單車送外賣,導致在馬路上的單車數目明顯增多。有不少駕駛人士反映,部分騎單車人士遵守交通規例的意識薄弱,包括沒有佩戴頭盔及在馬路上風馳電掣,影響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每年涉及騎單車人士違反交通規例的票控數字、交通意外宗數及傷亡數字為何,以及當中有多少宗涉及外賣送遞員;
(二)會否加強對外賣送遞員的騎單車培訓、教育及宣傳,以提高他們對道路安全的意識及減少涉及他們的交通意外;及
(三)會否考慮要求騎單車人士考取特定執照及在騎單車時穿上反光衣,以及規定單車須配置反光標示才可在馬路上使用;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十分重視騎單車安全,並在道路安全及環境許可的前提下推動「單車友善」環境,包括在新發展區及新市鎮加設或改善單車徑及相關設施,以方便市民騎單車作短程代步或康樂用途,從而減少使用機動交通工具。就市區而言,由於一般交通非常繁忙,路窄人多,路旁上落客貨活動頻繁,經常有車輛駛經並需在路旁短暫停留,基於道路安全考慮,政府不鼓勵市民在市區以單車作為交通工具。運輸署及香港警務處(警務處)一直留意及分析單車意外的數據和情況,實施合適的改善措施和推展宣傳及公眾教育活動。
就李鎮強議員的提問,經諮詢運輸署及警務處後,現回覆如下:
(一)過去五年,每年涉及單車違例事項的檢控數字、單車的交通意外宗數及傷亡人數(包括騎單車者及意外中傷亡的其他道路使用者)載列於下表:
年份 | 檢控數字︿ | 意外宗數 | 傷亡人數 | ||||||
致命# | 嚴重# | 輕微# | 總數 | 死亡 | 重傷 | 輕傷 | 總數 | ||
二○一九 | 2 350 | 8 | 183 | 1 547 | 1 738 | 8 | 186 | 1 605 | 1 799 |
二○二○ | 4 018 | 17 | 457 | 2 263 | 2 737 | 17 | 460 | 2 345 | 2 822 |
二○二一 | 6 768 | 8 | 507 | 2 479 | 2 994 | 8 | 508 | 2 601 | 3 117 |
二○二二 | 5 832 | 10 | 143 | 2 071 | 2 224 | 10 | 144 | 2 156 | 2 310 |
二○二三 | 4 094 | 6* | 104* | 1 866* | 1 976* | 6* | 106* | 1 935* | 2 047* |
︿檢控數字包括魯莽或不小心騎踏單車、在黑夜時間騎踏單車而沒有亮着燈號、沒有遵從交通燈號或標誌、騎踏單車時搭載乘客、在行人路騎踏單車等涉及使用單車的交通違規罪行。
#「致命意外」是指在意外中有一位或多位人士於發生意外後三十日內死亡;「嚴重意外」是指在意外中有一位或多位受傷人士因意外而留醫超過十二小時;「輕微意外」是指在意外中只涉及一位或多位受傷人士,他們如需要留醫,均不超過十二小時。
*臨時數字
運輸署及警務處均沒有就涉及外賣送遞員的交通意外宗數及相關的傷亡人數作分項備存。警務處曾就二○二一年首六個月涉及單車(包括死亡及嚴重受傷個案)的交通意外進行一次性的專題研究,當中收集了牽涉食物外送速遞的宗數及傷亡人數,牽涉單車的外送速遞死亡及嚴重意外佔期內全港交通意外總數約0.1%(即約千分之一左右),重傷人數為八人,沒有死亡個案。而總體而言,涉及單車的交通意外宗數及傷亡人數自從二○二一年起呈下降趨勢。
(二)政府會繼續透過宣傳、教育及執法工作,加強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意識。運輸署一直聯同道路安全議會和警務處進行不同的宣傳及教育活動,向所有道路使用者(包括騎單車人士)推廣道路安全,例如出版及派發《道路安全通訊》及宣傳刊物、為外賣送遞平台舉行道路安全講座、在交通燈控制器貼上全身宣傳畫貼、製作和播放網上短片、透過社交媒體平台發放有關單車安全的資訊等,讓騎單車人士了解在道路安全應注意的事項,包括須時刻遵守交通規則及佩戴個人防護裝備(包括安全頭盔)。警務處亦會到不同的社區中心、單車租賃店鋪、單車會、汽車會及外賣送遞營辦商等,宣傳單車安全信息,並提醒道路使用者要注意單車安全。
(三)一如其他地區一般的做法,現時香港沒有就騎單車需考取相關駕駛執照的要求。然而,單車被視為車輛,騎單車者在道路上有同樣責任遵守適用於駕駛人士的法例和規則,包括《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及其附屬法例的相關規定,以及《道路使用者守則》。在《道路使用者守則》的十個章節中,其中一章是「騎單車者須知」。法庭在衡量道路使用者的法律責任及是否違例,以及其錯誤程度時,可把當事人不遵守《道路使用者守則》這一點考慮在內。因此,騎乘單車者應遵守《道路使用者守則》,以保障自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在反光要求方面,《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第374A章)已有相關的強制性要求,規定單車須裝配反光體的準則。此外,根據《道路使用者守則》,騎單車者應穿上鮮色、淺色、熒光或有反光物料的衣服或戴上反光帶,有助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在漆黑或光線微弱的環境中)能清楚看見騎單車者。
政府會持續密切監察單車安全情況,並繼續透過宣傳和教育鼓勵騎單車人士注意和遵守相關法規,提升公眾對單車安全的意識,減少交通意外。此外,單車安全亦是「重點交通執法項目」之一,警務處會針對騎單車違例行為進行執法。
多謝主席。
完
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