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十題:無障礙的士

  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林琳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無障礙的士,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本港市區、新界及大嶼山無障礙的士分別的數目及佔比為何;

(二)鑑於據報,電動輪椅的體積較大,並非所有無障礙的士可供上落,當局有否備存可供電動輪椅上落的無障礙的士數目;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鑑於《行政長官2023年施政報告》提出,預留5,000萬元資助業界購買可供輪椅上落的電動的士,除了該資助外,政府向的士業界及司機分別推出甚麼支援措施,以推動無障礙的士普及化;會否就增加無障礙的士的數目制訂時間表;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鑑於有意見認為,因應香港的路面情況及地形,可供輪椅使用者直接於無障礙的士車尾上落的的士車款較為適合在港使用,但坊間現有的的士車款未能配合輪椅使用者的需要,政府會否在道路安全和輪椅使用者的出行需要之間作出平衡,考慮透過修訂法例容許的士進行適度改裝,以配合輪椅使用者的需要;

(五)有否與的士業界合作,與有關廠商探討適合於本港使用的無障礙的士車種;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如何滿足輪椅使用者對無障礙的士的需求;及

(六)為方便輪椅使用者轉乘巴士及無障礙的士,當局會否探討於鄰近大型巴士轉乘站的位置設置的士上落客點的可行性;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林琳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政府一直致力貫徹「無障礙運輸」的理念,與各公共交通營辦商攜手在可行情況下,不斷改善公共交通設施,推行無障礙運輸系統,以方便殘疾人士及長者使用公共交通服務。
 
(一)及(二)現時,全港有18 163輛的士,當中15 250輛為市區的士、2 838輛為新界的士、75輛為大嶼山的士。截至二○二四年二月底,約4 700輛的士可供輪椅上落,相關的數字表列如下:
 

可供輪椅上落的的士數目
(佔所屬類別的士總數的百分比)
市區的士 新界的士 大嶼山的士 總數
4 196
(27.5%)
495
(17.4%)
6
(8%)
4 697
(25.9%)


  ​市場上可供輪椅上落之的士型號在設計方面各有不同,包括車廂內的高度限制、輪椅斜台最高負載量等方面。由於不同型號的電動輪椅的尺寸及重量不一,加上輪椅使用者本身的重量及高度亦有一定差異,因此難以一概而論哪種的士型號可供電動輪椅上落。乘客需視乎個別情況,選用合適的的士型號。

(三)在「無障礙運輸」的理念下,政府一直積極鼓勵的士業界引入更多可供輪椅上落之的士及不同型號,讓輪椅使用者有更多選擇,便利他們的出行需要。政府在《行政長官2023年施政報告》中亦宣布已預留5,000萬元資助業界購買可供輪椅上落的電動的士。
 
  為進一步改善的士服務質素,政府即將推出的士車隊制度,讓現有的士組成車隊並向運輸署申請的士車隊牌照。運輸署會透過牌照條件規管的士車隊的營運和管理,並訂明車隊必須包含一定數量可供輪椅上落的的士,以便利輪椅使用者出行。運輸署現正積極進行籌備工作,並計劃在今年四月邀請業界申請的士車隊牌照,以期讓車隊的士早日投入營運。我們預計屆時會有更多無障礙的士陸續投入服務。

(四)及(五)為確保乘客和道路安全,《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及其附屬法例規定車輛改裝必須符合相關車輛構造的安全標準(例如輪椅繫緊系統、使用者束縛系統等)。在符合上述法例要求的前提下,現時未能供輪椅上落之的士可以透過改裝加設可供輪椅上落的裝置。
 
  就的士業界或車輛供應商引入可供輪椅上落之的士型號方面,運輸署一直保持開放態度,亦會繼續與的士業界和各車輛供應商溝通,協助他們了解相關的標準和審批程序,並在有需要時協調業界尋找適合在香港的道路上行走的型號。

(六)現時,政府已在全港不同地點設置的士上落客點,並在交通環境可行的情況下放寬部分禁止停車限制,讓的士使用及上落客,以便乘客搭乘的士。
 
  巴士轉乘站是乘客在不同巴士路線間轉乘的中轉站,其使用量(特別於繁忙時段)相對頻繁,而大部分巴士轉乘站亦面對一定的地理環境和空間的限制。在考慮是否適宜在個別巴士轉乘站設置的士上落客點時,運輸署須謹慎評估所有相關因素(包括有關轉乘站的使用量、乘客設施的供應、巴士及乘客的流動空間等),以免影響巴士轉乘站的日常運作。

2024年3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