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三題:推動低空經濟發展

  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林琳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近年內地積極推動發展低空經濟(即以各種有人駕駛和無人駕駛航空器的低空飛行活動為牽引,輻射帶動相關領域融合發展的綜合性經濟形態),其中無人機在智慧城市、物流運輸、應急救援、航空測量、環境保護等領域有着廣泛應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探討低空經濟的發展潛力;如有,詳情為何;如否,當局會否參考內地的經驗,為發展低空經濟產業制訂戰略與規劃,以協調及監管該新興產業的發展;

(二)有否檢視有關的法律法規,以為發展低空經濟拆牆鬆綁;如有,詳情及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有否預留空間及土地發展低空域交通的基建,以為低空飛行活動提供應用試點;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就推動低空經濟,會否加快建設本港相關的軟硬件基建和配套設施;有否研究,如何加強低空經濟的產學研協作和市場應用,以及發展其產業鏈、供應鏈和創新鏈等產業集群,以全方位推動低空經濟產業的創新發展?

答覆:

主席:

  低空經濟是指一般在垂直高度一千米以下,根據實際需要延伸至不超過三千米的低空空域範圍内,以民用有人駕駛和無人駕駛航空器的低空飛行活動為牽引,帶動相關領域融合發展的綜合性經濟形態。內地近年推動低空經濟發展,在一些領域已形成優勢。其中,無人機在不同方面的廣泛應用為內地城市開闢了發展潛能和經濟機會。

  就林議員的提問,經諮詢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文化體育及旅遊局、發展局、環境及生態局、創新科技及工業局、保安局,以及民航處等政策局及部門後,現綜合答覆如下:

(一)及(四)目前,低空活動在香港多個領域已有廣泛應用,並與不同的社會經濟活動融合發展。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政府有關政策局及部門會在其政策範疇內探索適合的低空活動和促進低空經濟發展,以致在特定領域發展出產業。

  政府部門和私營機構應用小型無人機的範疇越趨廣泛,包括開發三維數碼地圖、搜救、航拍、無人機表演、土地/建築測量,以及公用設施/電力線檢查等。同時,政府各部門亦有使用小型無人機以提升工作效率,例如用於協助消防處及民眾安全服務隊的搜救工作、其他政府紀律部門(包括懲教署、香港海關、警務處和入境事務處)的巡查及執法工作、環境保護署監察堆填區的運作、渠務署的測量和檢查工作、漁農自然護理署的生態保育及郊野公園規劃和管理工作、機電工程署在區域供冷系統的供冷站及工地內有關工地安全、進度監察及樓宇保養維護的檢查工作、地政總署收集地理空間信息製作地圖和進行執管,以及土木工程拓展署進行斜坡檢查和維修等。此外,香港天文台計劃於本年稍後使用小型無人機進行氣象和輻射測量的試驗研究。

  參考內地城市的經驗,我們預計低空經濟的發展將有助推動各項產業的發展。例如在物流方面,其他地方就應用無人機在本地配送的發展和經驗各有不同。正如《現代物流發展行動綱領》指出,政府鼓勵物流業善用科技,更廣泛應用智慧物流解決方案,提升競爭力。我們會與物流業界保持溝通,密切留意無人機本地應用的情況。至於旅遊方面,政府會密切留意有關低空經濟的發展,並會支持能豐富旅客旅遊體驗的項目。另外,在創新科技的層面上,由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於二○一九年成立的「智慧政府創新實驗室」(「創新實驗室」)協助政府部門引入創新科技方案,以優化公共服務及城市管理。政府部門可善用「創新實驗室」的資源,為具潛力的科技方案,例如無人機在智慧城市、運輸物流等領域的應用,安排概念驗證及測試,讓政府部門更有效制訂創新的措施改善公共服務。

  推動低空活動需要相應的軟硬件基建及配套設施,例如流動通訊網絡系統,而現時本港的流動通訊網絡(包括用作航拍或表演的無人機一般使用的5G網絡)已覆蓋香港逾九成人口,在核心商業區的覆蓋率更達99%,足以充分支援無人機的運作及技術發展。

(二)《小型無人機令》(第448G章)已於二○二二年十二月一日生效,以風險為本的模式規管小型無人機操作,也為小型無人機日後的應用提供了所需的靈活性,以讓小型無人機隨科技演變和創新,有更大的發展和應用空間。截至二○二四年二月,民航處已向近100家公司或機構就小型無人機操作發出操作許可,其中大部分涉及測量和航空攝影。

  除了小型無人機,部分內地城市亦開始研究使用較大型的無人機(即重量超過25公斤的無人機)作不同用途,例如運載較重的貨物和/或乘客、緊急救援、航拍、環境生態保護工作等。政府會繼續密切留意各類型無人機的最新發展,並適時檢討現時的規管制度。

  另一方面,特區政府留意到《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明確表示將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加快通用航空發展,穩步發展跨境直升機服務。特區政府會繼續與內地積極探討在符合相關出入境清關及檢疫安排的條件下,進一步促進跨境商用直升機服務的發展,以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內的空中交通聯繫。

(三)根據內地經驗,將低空經濟產業化需要多方面配合,由政策法規、技術研發、基建建設、以至航道規劃、空域管理等,另亦要土地空間配合。如相關政策局和部門就推動低空經濟提出土地空間需求,發展局會在規劃新發展區時作出配合。

  政府相關政策局及部門會繼續密切留意和參考內地及其他地區發展低空經濟的情況,並加強相互的溝通,以期在不同範疇下推動低空活動甚至低空經濟的相關政策都能充分配合。

2024年2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