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港高铁(一地两检)条例》生效日期公告刊宪

  《广深港高铁(一地两检)条例》(第632章)(《条例》)生效日期公告明日(八月三十一日)刊宪,指定《条例》于二○一八年九月四日起实施,以配合广深港高速铁路(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实施「一地两检」的筹备工作。

  《条例》第1(2)条规定,《条例》自运输及房屋局局长以宪报公告指定的日期起实施。正如特区政府于本地立法过程中向立法会的相关法案委员会表示,特区政府理解内地人员有需要在广深港高铁香港段通车前于西九龙站内地口岸区进行最后准备工作,包括确保所有需要的物资已运送到内地口岸区,并熟习相关运作流程。特区政府有需要考虑让《条例》在广深港高铁香港段通车前的一段短时间生效,以确保西九龙站内地口岸区在广深港高铁香港段通车后运作畅顺。

  经过与内地详细磋商,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决定指定于二○一八年九月四日起实施《条例》,以配合广深港高铁香港段于月内开通。由二○一八年九月四日零时零分起,就内地口岸区的法律适用及管辖权划分而言,《条例》界定之非保留事项会由内地根据《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在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设立口岸实施「一地两检」的合作安排》(《合作安排》)和内地法律实施管辖。内地派驻机构人员亦会在西九龙站内地口岸区工作,为落实「一地两检」安排做好最后准备。正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作出的《决定》,这些人员将不会在西九龙站内地口岸区以外的区域执法。

  在同日开始(即同样由二○一八年九月四日零时零分起),位于西九龙站的香港口岸区亦会按照《合作安排》的规定,根据香港法律(即《香港铁路附例》(第556B章))由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藉宪报刊登的公告宣布为过境限制区。上述宣布过境限制区的公告同样明日刊宪。

  随着《条例》及过境限制区安排开始实施,进出两个口岸区的人员除了须出示由港铁公司发出的过境限制区许可证,亦须办理两地的通关手续。此安排有助两地通关部门更熟习西九龙站口岸实际运作,以迎接广深港高铁香港段于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三日正式开始营运,为乘客畅顺办理通关手续,全面发挥广深港高铁高速、便捷的最大效益。

  为了加强市民对「一地两检」安排的认识,特区政府制作了一份名为《广深港高速铁路「一地两检」你要知》的小册子,向市民介绍高铁乘客或在「内地口岸区」内工作的人士需要注意的事项。小册子可在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咨询中心索取,亦可以在运输及房屋局网页(www.thb.gov.hk)下载。

2018年8月3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1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