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五月二十六日)在宪报刊登四项与规管网约车服务相关的附属法例。
《道路交通(网约车服务)规例》订明网约车服务规管制度的细节,包括网约车服务牌照、网约车车辆许可证(车辆许可证)和网约车车辆驾驶许可证的有效期和续期安排、与上述牌证相关的费用,以及施加予上述牌证的持有人的责任等;《2026年道路交通(驾驶执照)(修订)规例》引入的士和网约车的合并驾驶测验;《道路交通(网约车车辆许可证限额)公告》指明可发出的车辆许可证的数目上限;以及《〈2025年道路交通(修订)(网约车服务)条例〉(生效日期)公告》订明《2025年道路交通(修订)(网约车服务)条例》各项条文的生效日期。
运输及物流局发言人说:「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政府提出的《2025年道路交通(修订)(网约车服务)条例草案》在去年十月获立法会通过,就规管网约车服务订立清晰的法律框架,处理多年以来的争议。经广泛听取意见、收集行业营运情况及平衡各项考虑后,政府进一步透过各项附属法例,订定网约车服务的规管细节,以落实规管制度。」
发言人续说:「香港道路交通繁忙,每天有接近九成市民以高效的公共交通系统出行,政府需要对网约车的数目实施总量管控。根据运输署进行有关本地个人化点对点交通服务需求的调查数据,以及在整全考虑各项因素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后,我们建议现阶段以一万为车辆许可证数目上限。我们相信这是一个审慎稳妥和合适的做法,亦能平衡道路资源和公共交通生态方面的考虑,让网约车规管制度得以平稳落地。在引入规管后,不论是乘客对网约车的需求,还是网约车的营运情况,均可能会出现变化。政府会密切监察市场发展和平台的实际营运情况,包括运输署接收的持牌平台营运数据,并进行动态评估,适时检视和调整。」
发言人重申:「政府引入网约车服务规管制度的目标,是为市民提供更多安全、合法合规和多元化的出行选择,同时兼顾整体点对点交通服务业的健康和有序发展,缔造良性竞争环境,以期为行业带来全新气象,吸引更多新人入行和推动前线司机升级转型,达致市民、网约车及的士三方共赢。」
政府已就网约车服务的规管细节于二○二六年五月分别谘询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及交通谘询委员会,委员均表示支持政府建议,并就规管事宜提出意见。
政府将于明日(五月二十七日)向立法会提交上述四项附属法例,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有关规管细节及各项附属法例的详情,已载列于政府今日向立法会提交的参考资料摘要。
完
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0时2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