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裁判法庭(死因庭)今日(一月二十二日)完成宣读二○一二年南丫岛附近撞船事故(事故)罹难者死因裁决。
政府发言人表示尊重死因庭裁决,并会仔细研究和认真跟进判辞,同时向死者家属致以最深切的慰问。事故发生以来,政府对事故进行了两项调查,包括由根据《调查委员会条例》成立的事故调查委员会所作的调查和由前运输及房屋局领导进行的内部调查,以及接纳了各项调查的专家报告。
局方一直督促海事处努力跟进调查委员会及专家提出的建议,并采取系统性方针,全面落实五大类措施,以加强保障海上安全,避免类似事故发生。相关措施包括:
(一)提升船上安全规范:包括规定所有载客船只的水密门须装设警报器、规定水密门标示的要求、改善救生衣标示和放置位置,以及订明座椅固定于甲板的标准等;
(二)提升图则审批和验船水平:包括就本地船只增设专责图则审批小组;引入标准化验船及图则审批程式,以及实施建造高风险船只质保计划(ITP),规定船厂、船东与海事处三方在建造高风险船只前,须就重要测试项目及相应的验收准则达成共识,以厘清在设计及规管要求上的误解或不明之处,确保全船水密性和符合规管与合约要求;
(三)提升业界运作安全:包括推出成人和儿童两用救生衣、制订《海上安全(酒精及药物)条例》来规管海上醉驾和药驾行为,以及强制规定船上瞭望安排等;
(四)加强业界专业水平及安全文化:包括推出快速客船批注,以提升相关船只上船长和轮机操作员的航行操作及紧急应变能力,以及引入本地船舶安全管理系统等;以及
(五)系统性改革海事处管理及监管制度:包括加强海事处职员的专业培训、推出电子验船系统,以及实施电子证书等,以提升工作效率和质素。
相关措施的详情见附件。
至于涉事海事处职员的责任,前运输及房屋局已于二○一四年四月把内部调查报告(运房局报告)转交公务员事务局跟进,而公务员事务局已按前运房局报告的建议和律政司的相关法律意见,根据纪律程序采取行动并完成跟进相关个案。另外,有两名涉事海事处职员刑事罪名成立,被判入狱。
针对死因裁判官给予海事处的建议,包括(一)与船厂、海上运输服务营运商及相关专业团体定期接触,或透过发出简易指引或澄清,以确保他们了解相关规例的实施方法;(二)实施新制度,要求船东在定期验船前确认在上次验船后没有被改装;(三)继续检视海员的工时和休息安排,尤其专注于查找日常运作上的疲劳风险,而过程中应谘询主要渡轮服务营运商,以及应继续利用本地船只谘询委员会的平台作相关讨论;以及(四)向业界发放死因裁判官给予财利船厂的建议资讯,海事处将认真研究跟进。就第一项建议,海事处一直加强与业界沟通,并已实施本地安全管理系统,以主动风险管理的方针,加强与业界就海上安全相关事宜上的沟通;有关第二项建议,海事处正积极筹备在目前验船制度下,要求船东在验船前确定船舶没有作未获允许的改装;就第三项建议,政府会检视本地船只海员的工作环境及情况,并会充分谘询相关持份者的意见;就第四项建议,海事处会就此与其他船厂联系。
发言人表示,政府将继续与业界携手合作,协力提升海上安全。
完
2026年1月2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2时3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