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运危险品法例修订周五刊宪

实施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国际民航组织)有关安全空运危险品最新规定的法例修订建议将于星期五(五月二十三日)刊登宪报,并于五月二十八日提交立法会,目标于二○二五年七月十八日开始生效。

《2025年〈1995年飞航(香港)令〉(修订附表16)令》及《2025年危险品(航空托运)(安全)规例(修订附表)令》旨在把国际民航组织的最新规定纳入本地法例。有关规定载于国际民航组织《危险品安全空运技术指令》(《技术指令》)的新版本(即二○二五至二○二六年版)。

新版本《技术指令》的部分更新条文包括∶

(a)新增在危险品运输文件上须为每个含有某些放射性物质的包装件阐明尺寸的要求,以便利货物装载程序;

(b)迁移一个有关允许乘客携带危险品的注释,以更合适地反映其适用性;以及

(c)修改空运危险品的一些技术规定,包括某些危险品的分类、包装、标记和标签。

运输及物流局发言人说:「航空业界对旨在提升空运危险品安全的法例修订建议表示支持。」

空运危险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氧化物质、有毒物质、感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和腐蚀性物质等。

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