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走廊近杏花邨加建隔音屏障工程建议刊宪

政府今日(十二月二十二日)刊宪,建议在杏花邨第 16 座和第 17 座对出的一段东区走廊设置悬臂式隔音屏障,以缓减交通噪音。

建议工程的详情载于附件,公众可于办公时间在下列政府办事处查阅有关工程的图则和计划∶

香港中环统一码头道三十八号
海港政府大楼地下
中西区民政谘询中心

香港西湾河太安街二十九号
东区法院大楼地下
东区民政谘询中心

香港湾仔轩尼诗道一三○号
修顿中心十九楼
港岛东区地政处

有关的宪报公告、计划、图则和位置图已上载至www.tlb.gov.hk/sc/publications/transport/gazette/gazette.html

任何人士拟反对该项工程或使用,或同时反对两者,必须以书面向运输及物流局局长提出。反对通知书可经下列方式递交:

  • 以邮递或专人送达方式,把反对通知书投入设于香港添马添美道二号政府总部东翼二楼入口处的运输及物流局第六号投递箱。投递箱的收件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公众假期除外)上午八时至晚上七时;
  • 传真至2868 4643;或
  • 电邮至 gazettetlb@tlb.gov.hk
  • 反对人士须在反对通知书内说明其权益及声称受该项工程或使用影响的情况,并提供联络资料,方便联络。反对通知书须不迟于二○二四年二月二十日送达运输及物流局局长。

    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4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