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自动驾驶车辆)规例》及《〈2023年道路交通(修订)(自动驾驶车辆)条例〉(生效日期)公告》刊宪

《道路交通(自动驾驶车辆)规例》(《自动车规例》)及《〈2023年道路交通(修订)(自动驾驶车辆)条例〉(生效日期)公告》(《生效日期公告》)今日(十二月八日)刊宪。

《自动车规例》按照《2023年道路交通(修订)(自动驾驶车辆)条例》(《自动车条例》)制定,以列明具体的法定规管制度,促进在香港更广泛地测试和使用自动驾驶车辆(自动车)。《自动车规例》及《生效日期公告》将于十二月十三日提交立法会以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新的自动车规管制度将在二○二四年三月一日生效。

运输及物流局发言人说:「自动车技术近年发展迅速,在世界各地愈趋普及,《自动车规例》为在香港以先导计划形式进行的自动车测试订立清晰的规管框架,便利业界在保障道路安全的前提下,更灵活地测试及应用自动车技术,推动智慧出行。」

发言人续说:「任何有意在香港的道路上测试及使用自动车的人士或机构,须先按照新法例向运输署署长申请先导牌照及自动车证书,以及通过运输署的车辆检验和测试,并按照现行汽车登记及领牌制度为有关自动车登记及领牌,然后遵从《自动车规例》就自动车的保险、维修及保养、事故或意外的通报和调查等的相关规定。」

运输署会发出《实务守则》,向申请人、先导牌照及自动车证书持有人阐述有关自动车车辆设计和构造、网络安全、人员培训及纪录保存等的详细技术及操作要求,并按需要更新《实务守则》,以紧贴不断演变的自动车技术及最新的国际标准,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灵活配合业界发展。

政府早前向立法会提交的《2022年道路交通(修订)(自动驾驶车辆)条例草案》在今年五月获立法会通过,成为《自动车条例》。该条例的规管细节和生效日期现分别在《自动车规例》及《生效日期公告》中订定。

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