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谘会听取政府简介就驾驶执照申请人/持有人体格证明要求的检讨及建议

下稿代交通谘询委员会发出:

交通谘询委员会(交谘会)今日(六月二十七日)听取政府简介就驾驶执照申请人/持有人体格证明要求进行的检讨工作及提升相关要求的建议。

交谘会主席张仁良教授说∶「随着本港人口高龄化,年长驾驶执照持有人数目与日俱增。有见近年涉及年长商用车辆司机的交通意外有所上升及引起社会关注,交谘会认同有需要提升年长司机及商用车辆司机的体格证明要求,推动驾驶者更重视健康状况,并进一步保障驾驶者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政府于会议上简介了六项建议,即(一)修订《道路交通(驾驶执照)规例》(第374B章)附表1所指明的疾病或身体伤残以收紧有关要求;(二)提升商用车辆司机提交体格证明的要求;(三)增润「体格检验证明书」的内容,并对商用车辆司机采用较严格的体格标准;(四)制订相关医疗指引;(五)授权运输署署长可要求驾驶执照申请人/持有人提交医疗报告;及(六)一并收紧驾驶教师提交体格证明的年龄门槛。委员提出意见并欢迎有关建议。

政府会继续听取相关持份者的意见及尽快敲定具体安排细节。政府计划在二○二四年上半年向立法会提交相关修例建议,待通过法例修订及完成系统提升后,预期于二○二四年第三季至年底可落实执行有关安排。

2023年6月2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