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今日(十月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庄豪锋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物流局局长陈美宝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近年有乘客欠缺公德心,经常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作出不礼貌的行为,包括在车厢内以手机大声播放影片或音乐、通电话,甚至将双脚放在座椅上,造成卫生问题及滋扰。内地多个城市、日本、新加坡及英国伦敦等地,均已透过法律规管、明确罚则、科技辅助或长期宣导,有效遏止车厢噪音及踩踏座椅等不当行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运输署、环境保护署及各公共交通营办商每年接获涉及公共交通工具内就「噪音骚扰」(如电子设备声音外放)及「不当或不卫生行为」(包括踩踏或将脚放在座椅上等不礼貌举止)的投诉数目分别为何;当局有否进行研究,以评估相关行为对公共交通服务质素及市民乘车体验的影响;
(二)当局会否参考外地经验,修订本港法例,明确将「电子设备声音外放」及「将脚或鞋履放在座椅上」列为违规行为,并以简化程序执法及修订和提高现时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造成滋扰的罚则;及
(三)当局会否研究与香港铁路有限公司及各巴士公司合作,试行「静音专区/车厢」,并借鉴外地宣传策略,于车厢及月台加设警示标志,并定期播放提醒广播,以推动良好的乘车文化?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密切监察公共交通服务的水平,并与公共交通营办商(营办商)紧密合作透过宣传教育等措施,向乘客推广使用公交服务应保持公德心和互谅互让。就庄议员的提问,经谘询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后,现回覆如下:
(一)过去三年,运输署和环保署每年接获涉及公共交通工具内就「噪音骚扰」(例如电子设备声量过大)及「不当或不卫生行为」(例如踩踏座椅)的投诉数字表列于附件。营办商没有备存个别行为的分类投诉数字。
(二)现时与各项公共交通服务相关的法例中(例如《香港铁路附例》(第556B章)、《公共巴士服务规例》(第230A章)及《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规例》(第374D章)等),均有针对乘客的不当行为作出规范,并订明相关的罚则。各专营巴士营办商亦有制定《乘客须知》,列明乘客不得大声播放流动设备音响或将脚踏在座椅上。营办商会透过车厢广播及提示标志,提醒乘客相关规定。
各营办商亦有订立指引,协助前线员工视乎实际情况适当处理乘客行为,例如作出劝喻和跟进,以及在有需要时转交执法部门处理。港铁公司方面,职员在日常巡查时如发现有乘客违反规则,亦会作出劝喻和合适跟进。
此外,运输署一直联同并鼓励营办商透过宣传教育活动,向乘客推广使用公交服务时应注意安全,亦应为他人着想及尊重其他乘客。港铁公司每年均举办礼让运动,提醒乘客避免作出可能影响或滋扰他人的行为。
(三)现时港铁所有配备车厢电视的重铁列车均设有静音车厢,车厢内电视不设声响,以提供相对安静的乘车环境。高铁方面,港铁公司营运的动感号列车设有指定的静音车厢,车厢内广播将以低音量播放,电视亦不设声响。同时,高铁的静音车厢亦规定乘客保持手机静音及使用电子产品须佩戴耳机,而乘客如需接听电话,则须移步至车厢两端。在考虑设立「静音专区/车厢」的安排时,营办商需要审慎考虑其运作模式、车厢空间及设计等具体操作安排,以及对整体运力的影响,并作出平衡。政府会继续留意乘客于公共交通工具上的行为情况,并与营办商持续合作,透过不同方式宣传乘车礼仪,共同营造舒适和谐的乘车环境。
完
2026年10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4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