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六题:珀丽湾的公共交通服务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颖欣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物流局局长陈美宝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珀丽湾客运有限公司(珀客)在审视现有服务使用量及需求后,由本年四月八日起采取临时安排,包括取消两班来往珀丽湾及荃湾的渡轮班次,以及四班平日来往珀丽湾及中环的渡轮班次,改以居民巴士提供有关服务。有意见指出,居民巴士不容许携带单车及宠物,且容易受路面交通情况影响,变相削弱珀丽湾居民出行的选择权。此外,珀客以往曾以疫情、人手短缺等理由临时以车代船,忧虑珀客长远会把临时安排恒常化,认为政府应加强监管力度。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运输署是否知悉,珀客是次削减渡轮班次,除了因为声称的人手短缺原因外,近期柴油价格急升导致经营成本上涨是否亦是原因之一;

(二)自二○一九年起,(i)由珀客营运的渡轮航线及居民巴士路线的班次数量、每日平均客量分别为何;(ii)该等渡轮航线及居民巴士路线的班次变动(不论临时或永久)情况为何,以及运输署曾否拒绝珀客的班次变动申请;(iii)运输署每年就珀客的服务(包括班次的安排)收到的投诉及跟进行动数字为何;

(三)对于珀客等非专营巴士及渡轮公司临时更改服务安排,运输署有何规管机制;署方有何措施在保障居民出行便利之余,确保班次变动的申请不被滥用;

(四)自二○一九年起,珀客每年从政府收取的(i)防疫抗疫基金补贴、(ii)二元优惠计划下获发还的车资差额及(iii)其他补贴款项分别为何;上述的补贴款项按何标准计算或发放(例如开出班次数目、营运开支的若干比例实报实销或一笔过款项补贴);及

(五)当局有否与珀客签订协议或其他具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规定其营运的各条渡轮航线及居民巴士路线的最低服务水平,作为领取第(四)项所述补贴的先决条件;如有,详情为何;珀客有否曾因违反协议而被扣减补贴或衍生任何罚款;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运输署一直密切监察马湾渡轮服务,并积极跟进营办商(即珀丽湾客运有限公司,下称「珀客」)人手短缺及削减航班等问题。运输署亦与当区居民代表和区议员保持紧密沟通,并要求营办商加快人手招聘工作以尽快恢复正常渡轮服务,以及于繁忙时段增派公共非专营巴士服务(居民服务),以期尽量减少对乘客的影响。就陈颖欣议员的提问,现回覆如下:

(一)珀客表示因人手短缺而未能维持正常渡轮服务,自二○二六年四月八日起,于平日暂时取消「马湾—中环」及「马湾—荃湾」两条持牌渡轮航线共六个航班。运输署在知悉有关情况后,已立即于同日以书面要求珀客详细交代取消航班的原因;其后亦与珀客进行多次会面,以密切跟进情况。运输署已要求珀客加快人手招聘工作,以尽快恢复正常渡轮服务。为尽量减少对居民出行的影响,运输署要求珀客提供相应居民服务。根据运输署观察,经加强的居民服务足以应付乘客需求。

另外,珀客亦曾表示近月燃油成本大幅上涨对营运渡轮服务构成压力。为缓解因中东地区战事引致油价高涨对相关业界的冲击,政府于四月三十日起为以柴油为燃料的公用或商用船只及车辆(包括珀客的渡轮及公共非专营巴士),提供为期两个月的柴油价格补贴;并已设立「公共交通服务特别申请工作组」,提速协助公共交通营办商为灵活应对燃油成本上升所提出的申请。

(二)现时,珀客营运两条持牌渡轮航线,分别来往珀丽湾与中环及荃湾,以及五条居民服务路线,分别来往珀丽湾与青衣、葵芳、机场及中环。此外,珀丽湾居民亦可乘搭由阳光巴士有限公司营运的两条居民服务路线分别来往马湾与荃湾及荃湾西,或市区的士来往各区。

在二○二五年,珀客的持牌渡轮服务及居民服务日均接载约1.7万人次乘客,较二○一九年的日均约2万人次减少逾一成。当中,珀客持牌渡轮服务的日均乘客量减幅较大,较二○一九年减少逾四成。就珀客提供的服务而言,平日只有约一成人次使用持牌渡轮服务,且需求集中于早上及傍晚繁忙时段的「马湾—中环」航线。根据珀客提供的资料,「马湾—中环」航线于上午及傍晚繁忙时段的航班平均乘客量及载客率分别约为131人及33%(上午七时至九时往中环方向)及82人及20%(下午五时三十分至八时三十分往马湾方向),非繁忙时段的航班平均乘客量则只有约31人。至于「马湾—荃湾」航线的航班平均乘客量约为13人。

自二○一九年起,珀客曾就调整持牌渡轮服务班次向运输署提交六次申请,当中四次获批(包括在新冠疫情期间两次分别为时约一年两个月及两个月的临时服务调整),其余的申请不获批准。珀客亦在经与乘客代表(即珀丽湾的管理公司)自行直接协商后,就调整居民服务向运输署提交五次申请,全数获批。

运输署一直就所有收到的投诉作出跟进。视乎个案内容,运输署会与营办商跟进,包括按需要安排实地视察以确认服务情况、要求营办商提供资料及回应等。

珀客的持牌渡轮服务及居民服务在二○一九年至二○二五年的班次安排、平均每日乘客量及投诉数字载于附件

(三) 在持牌渡轮服务方面,根据香港法例第104章《渡轮服务条例》,除非有合理辩解,持牌人须维持适当而有效率的服务,包括根据牌照内服务详情表指定的时间表及运力提供服务,否则运输署署长(下称「署长」)可根据该条例撤销其渡轮服务牌照。一般而言,持牌渡轮营办商(包括珀客)如有意更改班次,须向运输署提交服务调整申请。运输署于收到申请后会按既定程序处理,并会因应申请内容安排地区谘询以收集居民及地区人士的意见,以考虑是否批准有关申请。

在居民服务方面,根据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及相关附属法例,营办商须根据客运营业证提供服务,当中包括有关服务详情表上指定的路线及时间表等。居民服务营办商(包括珀客)如计划调整居民服务的详情(包括路线、营运时间及收费等),须于取得乘客代表同意后向运输署提交申请。若营办商违反上述条件,署长可向其发警告信或进行研讯,甚至暂时吊销、取消或更改相关客运营业证。

整体而言,署方在审批服务调整申请时,会审视拟议服务调整能否配合当区交通需求的变化,并会因应申请内容安排地区谘询。署方亦会就营办商的营运状况作出全盘考虑,包括申请会否有助营办商善用资源,并在提升整体营运效率的同时保障其财务可持续性,以期确保服务维持稳定。

(四)及(五)为保持稳定的渡轮服务以照顾离岛居民的出行需要,政府为离岛渡轮航线提供「特别协助措施」,以实报实销方式向离岛渡轮服务营办商(包括珀客)发还特定营运开支,以减轻对乘客的加价压力。政府向渡轮及居民服务营办商的支援,亦包括豁免船只牌照费、发还码头租金、豁免已登记商用车辆的车辆牌照费和车辆检验费。珀客于二○一九年至二○二五年就上述项目平均每年获发约1,800万元补贴。

此外,在新冠疫情期间,政府主要以实报实销形式,透过各轮「防疫抗疫基金」,向本地公共运输营办商提供各项财政支援,协助他们面对艰难的营运环境。

至于政府长者及合资格残疾人士公共交通票价优惠计划(下称「二元优惠计划」),其目的为让长者和合资格残疾人士以优惠票价使用指定公共运输服务。政府会以实报实销的形式向参与的营办商发还因实施二元优惠计划而少收的票价收入。在二元优惠计划下,珀客于二○一九年至二○二五年获发还的车/船费差额平均每年约614万元。

政府在发放补贴前会全盘考虑营办商的情况,包括核实其资格及所提交的营运资料。

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4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