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七题:打击游乐船只非法载客取酬

​以下是今日(五月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林铭锋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物流局局长陈美宝的书面答覆:

问题:

根据《商船(本地船只)(证明书及牌照事宜)规例》(第548D章)规定,第IV类别船只(游乐船只)船东如以船只载客取酬,须事先获当局批准。然而,有海上游览业界人士反映,近年维多利亚港(维港)有不少游乐船只涉嫌在没有按照第548D章获得批准的情况下,非法载客提供海上观光服务以取得报酬(非法载客取酬),该做法不但影响相关合法经营者的权益,也对乘客构成安全隐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及本年至今,每年政府负责打击游乐船只非法载客取酬的前线执法人手编制和实际人员数目分别为何;

(二)过去三年及本年至今,(i)针对游乐船只在维港非法载客取酬,每年当局进行实地巡查和乔装乘客取证行动(俗称「放蛇」)的次数分别为何,并列出跨部门联合行动的分项数字;(ii)在该等行动中,被检控及定罪的个案数目分别为何;

(三)在第(二)(ii)项所述被定罪个案的最低、最高及平均判罚为何,以及当局有否就判罚提出覆核或上诉;如有,详情为何;会否研究提高相关罪行的罚则,以加强阻吓力;

(四)当局会否考虑加强宣传推广,提醒市民和旅客参加维港海上观光游前,确认有关船只已获当局批准载客取酬;

(五)鉴于有意见反映,部分船只长期占用位于尖沙咀的公众码头和公众登岸梯台,当局会否加强执法力度,避免有船只违规占用该等设施,以免影响其他使用者;及

(六)鉴于有意见反映,怀疑有人在尖沙咀海滨及公众码头附近一带兜售未经批准载客取酬的游乐船只船票,而据悉该等地方的日常运作管理涉及不同部门或单位,当局会否考虑成立跨部门专责小组,以统筹和协调打击游乐船只非法载客取酬的活动?

答覆:

主席:

香港水域尤其是维多利亚港一带船只往来频繁,加上现时有不少游乐船只在该水域提供海上观光活动,令该区海上交通更为繁忙。因此,确保海上安全及秩序至关重要,包括对各类船只安全运作上的规管。就游乐船只(即第IV类别船只),根据《商船(本地船只)(证明书及牌照事宜)规例》(第548D章),相关船只的船东必须先获海事处批准,方可用作载客服务以出租或收取报酬,而海事处亦一直按相关法例规管相关船只,并打击相关违规活动。

就林议员的提问,经谘询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后,现回覆如下:

(一)至(三)由二○二三年一月至二○二六年四月,海事处在维港水域共进行了480次实地巡查、40次俗称「放蛇」的人员乔装乘客取证行动,以及28次联同警务处展开的联合行动,以打击包括非法载客取酬等违反相关海事法例的海上活动。在上述巡查和行动中,海事处共提出52宗检控,当中49宗个案已经法庭定罪(其中共有五宗涉及非法载客取酬),另外有三宗个案的司法程序正在进行。

根据《商船(本地船只)(证明书及牌照事宜)规例》(第548D章),游乐船只船东如未获海事处事先批准而把船只用作载客取酬,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处第三级罚款,即10,000元。实际罚款金额会由法庭根据个案的情况而决定。就上述五宗因非法载客取酬而被定罪的个案,所涉的罚款金额由800元至2,000元不等,平均罚款金额为1,160元。如海事处认为个别个案判刑过轻,会在谘询律政司意见后考虑提出上诉。海事处亦会密切留意游乐船只未经批准载客取酬的情况和现行规管制度的有效性,适时检讨相关罚则。

此外,为保障海上航行安全,海事处除每日在香港各区水域巡逻执法外,亦一直与警务处保持紧密合作,包括在周末和假日进行特别联合行动,打击非法载客、违反牌照条件等行为。海事处会与警务处继续紧密合作及不时检讨执法成效。

执行上述行动属有关人员的常规职务,并以现有资源应付,涉及的人手没有详细分列。

(四)为方便公众和游客识别已获海事处批准可作出租或取酬的本地游乐船只,海事处已制定相关船只的名单,并印制小册子和于热门海上旅游区展示的海报和横额,公众和游客可透过扫瞄相关宣传品上的二维码查阅上述名单。有关名单会持续更新。此外,海事处亦另印小册子,内容涵盖船上救生装置和本地游乐船只的资讯及注意事项等,并已上载于海事处网页供公众免费查阅。

(五)船只靠泊方面,公众码头和公众登岸梯台一般属全日开放的公共设施,任何船只只需符合有关的海事规例,保障乘客安全上落船只,便可使用该等设施。根据《商船(本地船只)(一般)规例》(第548F章),船只若在公众登岸设施停泊,必须是用作上落乘客用途,且在完成上落乘客后,必须离开公众登岸设施,以供其他船只使用,使用时间必须合理。若于部分时段有较多船只同时等候使用公众登岸设施,船只需有序轮候,方便乘客上落。

海事处每日在香港各区水域(包括尖沙咀一带)巡逻执法,当中包括巡视是否有船只违规占用公众登岸设施。另外,海事处亦会与警务处进行联合行动,打击非法载客、超载等违反海事条例的行为。

(六)维多利亚港两岸(包括尖沙咀海滨)是香港主要的旅游景点之一。现时市场提供一些观赏维多利亚港景色的海上旅游项目及观光船,供旅客和市民参加。各相关政府部门一直保持紧密沟通及合作,透过联合行动等方式共同采取执法行动,打击游乐船只非法载客取酬的活动。我们会密切监察及不时检视实际执法成效,在有需要时进一步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