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五题:规管电动可移动工具

以下是今日(二月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谭镇国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物流局局长陈美宝的答覆:

问题:

有市民反映,电动可移动工具在香港广泛使用,尤其新界居民常以其作短途代步工具。然而,部分使用者在道路操作该等工具时横冲直撞,加上不时发生电池充电时短路爆炸的意外,令该等工具成为社区安全隐患。关于规管电动可移动工具,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两年,涉及非法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的被捕人数,以及因使用该等工具而引致的意外宗数及性质为何(例如交通意外及充电短路等);该等意外的伤亡人数为何;

(二)规管电动可移动工具的立法工作进度及详情为何,以及该等工具的认证标准将于何时推出及生效;政府在完成相关立法工作前,有何措施减少涉及该等工具的意外;及

(三)据悉内地近日进一步规管电动可移动工具的使用,部分城市禁止携带该等工具进入电梯,以免引起火警,政府会否仿效有关做法?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以来对推动绿色出行的新科技秉持开放态度,同时非常重视道路安全。我们留意到电动可移动工具在世界各地日趋普及。我们计划在今年立法并推出规管安排,以容许在指定范围安全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提供有效的首/尾程短途出行方案,配合新发展区的单车径发展,成为个人绿色低碳出行的又一选择。

就谭镇国议员提问的各部分,经谘询保安局、发展局、运输署、警务处、消防处及机电工程署,现回覆如下。

(一)由于电动可移动工具是由机械驱动,符合《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中「汽车」的现行定义,因此使用未登记或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可能违反相关法例。警务处不时展开行动,针对非法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严厉执法,确保道路安全。过去两年,涉及电动可移动工具的交通意外在二○二四年有三宗,二○二五年有八宗;至于涉及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的火警事故在二○二四及二○二五年分别有12和17宗,主要成因为电力故障。两项数字和之前几年比较大致平稳,而当中没有涉及致命的意外。但同时因非法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被警方拘捕的人数有上升的趋势,由二○二四年的647人上升至二○二五年的760人。数字反映有需要加强规管确保安全使用。

(二)及(三)为确保电动可移动工具的产品质素及安全,运输署和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经参考不同地区的做法后,正拟订一套产品认证机制。作为规管架构的核心,这套认证机制将要求由认可的认证机构,评估各型号电动可移动工具是否符合由运输署订定的技术规格及电机要求。获认证的产品会贴上二维码认证标签,方便市民及执法人员辨识。就此,运输署已征询不同持份者,包括制造商、供应商、使用者团体、测试实验室、专业学会、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与试验安排相关的区议会,以及交通谘询委员会的意见,以期制订切实可行、保障安全的机制和标准,署方亦正与生产力促进局推行模拟认证安排,邀请业界参与,吸收试行经验,优化认证规定和安排。

对于问题中提及的消防安全方面,运输署正与消防处商讨具体措施,以消减电动可移动工具所带来的火警风险。其中,电池安全为上述认证安排的重要一环。鉴于目前锂离子电池中的液态电解质具易燃性,运输署在设计认证安排时尤其关注,会要求认证机构根据内地及世界其他主要地方的标准对电池进行认证测试,例如过度充电或放电控制、短路及过热防御、振动和机械冲击测试等,以确保产品安全。我们亦正探讨将不易燃的半固态和固态电池纳入认证计划的可能性。运输署拟议的认证标准将适当地纳入各地的最新产品技术要求,包括防火要求,将来亦会适时更新。运输署也计划在实务守则中加入如何充电和使用电池的建议。携带符合安全标准及经过认证的电动可移动工具进入室内,包括升降机,将不会影响消防安全。

此外,政府计划在产品认证安排下订立清晰指引,让不同的持份者,包括制造商、供应商、认证机构等清楚其责任。使用者方面,电动可移动工具使用者必须年满16岁,佩戴头盔及使用合规格的产品。

运输署一直联同道路安全议会及警务处透过不同的渠道,例如刊物、网页及社交媒体等向公众宣传有关道路安全和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的讯息。我们会继续透过宣传及教育工作,加强市民的安全意识。推出规管安排之后,运输署发出的实务守则亦会加入相关指引,向使用者持续灌输正确的驾驶态度和安全讯息。

由于议题涉及范围广泛,政府会就电动可移动工具的规管安排广泛谘询持份者。我们计划在今年内将最新的立法建议谘询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

多谢主席。

2026年2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