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镇强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物流局局长陈美宝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截至今年九月下旬,警方对驾驶未领有出租汽车许可证非法取酬载客的车辆(俗称白牌车),已进行95次执法行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上述95次执法行动中,(i)有多少名人士被法庭定罪,以及有关的判罚分别为何(包括罚款金额及涉案司机有否被罚停牌),以及(ii)有多少部涉案车辆被扣押,以及其扣押时间分别为何;
(二)律政司有否就一些被认为判罚较轻的上述案件申请上诉;如有,上诉的案件数目及结果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自二○二三年十二月生效的《2023年道路交通法例(提升个人化点对点交通服务)(修订)条例》提高白牌车相关罪行的罚则后,政府有否统计及比较该条例生效前后法庭就该等罪行的判罚情况(以表列出);及
(四)鉴于政府预期在《2025年道路交通(修订)(网约车服务)条例草案》获得通过后,首批持牌的网约车平台最快于二○二六年第四季内才开始营运,在尚未有持牌网约车平台的未来一年,执法部门有何计划加强打击白牌车?
答覆:
主席:
就李镇强议员的问题各部分,经谘询律政司、香港警务处及运输署后,现综合回覆如下:
(一)及(二)政府决心打击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以保障市民的安全和利益,近年更加强打击力度。警务处持续在各区采取执法行动,在二○二五年(截至九月)已缉获97宗个案,涉及在不同平台提供非法载客取酬服务的车辆,相比二○二四年全年的47宗已倍增。在上述个案中,有39宗案件已经由法庭定罪,涉及39名司机。另外七宗已进入司法程序,而其余51宗案件正在调查中。
在上述被定罪的案件当中,涉案司机被判罚款1,200元至6,000元不等。而其中个别涉及违反逗留条件的司机,除了罚款之外,更加被判监禁两星期至两个月不等。另外,有24名司机被取消驾驶执照12至15个月不等。
根据《检控守则》,律政司可基于判刑在法律上或原则上出错,或判刑明显过轻,向法庭申请覆核判刑。是否申请覆核判刑建基于每宗案件的事实和情况。律政司以往没有就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罪行的判刑向法庭申请覆核判刑。
根据现时《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条例》),如有人就《条例》第52(3)条(即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的罪行被定罪,运输署署长会根据《条例》暂时吊销涉事车辆的车辆牌照,并指示车主把车辆移交署长保管(即提问所指的扣押),吊销期为六个月(首次定罪)或12个月(再次定罪)。二○二五年被判定罪的个案中,有20辆车辆已被扣押或已排期扣押六个月,其余案件正在处理中。
(三)为加强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罪行罚则的阻吓力,政府已于二○二三年十二月透过《2023年道路交通法例(提升个人化点对点交通服务)(修订)条例》提高有关利用汽车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用途的罚则,包括提高最高罚款额和最高监禁期,以及延长暂时吊销车辆牌照和扣押车辆的期限,详情如下。
表一:二○二三年十二月修订法例详情
| 罚则 | 二○二三年修订法例前的最高罚则 | 修订法例后现时最高罚则 | ||
| 首次定罪 | 再次定罪 | 首次定罪 | 再次定罪 | |
| 最高罚款额 | 5,000元 (第2级罚款) |
10,000元 (第3级罚款) |
10,000元 (第3级罚款) |
25,000元 (第4级罚款) |
| 最高监禁期 | 三个月 | 六个月 | 六个月 | 12个月 |
| 暂时吊销车辆牌照和扣押车辆 | 三个月 | 六个月 | 六个月 | 12个月 |
法例修订于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起生效后,有关利用汽车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用途的平均判罚款额和具监禁刑罚的个案有所提高,详情如下。
表二:二○二三年十二月修订法例前后的罚则比较
| 罚则 | 修例前(二○二三年期间) | 修例后(截至二○二五年九月) |
| 罚款 | 由1,000元至5,000元不等 | 由500元至7,500元不等 |
| 监禁 | 没有被判监禁的案件 | 有五宗被判监禁的案件,平均判监六星期* |
| 暂时吊销车辆牌照和扣押车辆 | 29宗被判扣车三个月 | 58宗被判扣车六个月 |
*相关案件除了涉及干犯《条例》(第374章)第52(3)条外,同时干犯《汽车保险(第三者风险)条例》(第272章)第4条及《入境条例》(第115章)第41条。
(四)政府将透过刚于十月十五日获立法会通过的《2025年道路交通(修订)(网约车服务)条例草案》(《条例草案》)进一步加强针对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的罚则,订明被定罪的司机须被取消驾驶执照至少12个月,并可长达三年;以及强化暂时吊销相关车辆牌照及扣押车辆的安排,让政府在未能识辨涉事司机以作出刑事检控的情况下,仍然有机制可扣押涉案车辆,加强阻吓力。
上述有关执法的新条文将配合《条例草案》其他部分的生效时间,在持牌网约车投入服务时生效,从而整体保障合法合规个人化点对点交通服务和乘客。
同时,政府会继续加强执法工作,在各区打击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运输署亦会加强宣传相关罚则,提醒司机切勿以身试法,以及提醒乘客使用非法出租汽车服务可能蒙受风险,因为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提供非法服务的车辆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可能会失效。
完
2025年10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