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四题:清除危害道路安全的障碍物

以下是今日(十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世荣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物流局局长陈美宝的答覆:

问题:

上月先后发生巴士司机在驾驶期间被路面辗起的铁通插伤,以及巴士挡风玻璃遭路面弹起碎石击中的事故,引起公众高度关注路面障碍物对道路使用者造成的风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否采取措施加强清除公路上的障碍物,例如增加巡查次数、在路面增设闭路电视及完善清理流程等,以切实保障所有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政府会否检讨现行法例,就在行车道路丢弃或遗下可能危害道路安全物件的行为,提高罚款及其他罚则以加强阻吓力;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会否检讨现时市民通报路面障碍物的机制,以及设立更便捷的路面安全隐患通报渠道,例如专属热线及线上平台等,并加强道路安全宣传教育,鼓励市民主动通报,以及在安全情况下清除路面隐患,共同防范相关意外重演;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非常关注道路安全,包括车辆在行车时须适当盛载或固定负载物的要求。就李世荣议员的提问,经谘询香港警务处(警务处)、路政署及运输署后,我现回覆如下:

(一)路政署委聘承办商每日主动巡查及清扫辖下的快速道路,采用专设的道路清扫车,若发现障碍物包括建筑物料等散落路面,承办商会即时调派人手和设备加快清理。署方除定期审视承办商的工作纪录外,亦会实地抽查清扫效果。当接获公众投诉或报告后,路政署亦会迅速安排承办商作即时清理,以减低路面障碍物对道路使用者造成的风险。

路政署为清理快速道路上的障碍物订立服务承诺,以接获转介后1.5小时内到达现场为目标,并即时安排清理工作。过去三年,全部个案均达标。

此外,路政署在道路维护中亦积极应用创新科技,例如利用配备激光扫描设备及全球卫星定位技术的检测车迅速识别路面坑洞及其他潜在缺陷,以全面掌握路面状况及准确制定维修次序,提升安全及维修效率。

(二)根据《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司机须确保负载物适当地固定或盛载在车辆上,不可对任何人士造成危险。警务处负责就此执法,初犯者最高可处罚款五千元及监禁三个月。如多次被定罪,则最高可处罚款一万元及监禁六个月。此外,运输署亦根据政府隧道及管制区的规例于相关范围内就未有稳妥固定负载物的车辆执法,违者最高可处罚款五千元及监禁六个月。

最近三年,各部门持续加强执法,而检控数字有所下降,显示执法和罚则有效。我们会继续密切留意情况,适时检视法例。此外,警务处亦持续监察严重及致命交通意外的数据,展开全港性专题执法行动,包括特别留意货车的违规情况,例如刚于今年九月进行「打击货车违例行为」行动,以提升整体道路安全水平。

相关部门亦积极探索应用新科技,提升执法效率和道路安全。最近,警务处首次在非市区路段试验使用无人机作交通录影执法,打击危险驾驶行为。警务处将会检讨成效,考虑扩展至其他地区或违例项目的可行性,例如负载物不稳固及超载等。

(三)现时政府隧道及管制区设有热线电话,让市民向营办商报告事故。运输署一直密切监察营办商的表现,并定时监察热线的运作情况。

就早前有市民表示于本年九月十五日至十六日上午未能成功以热线联络大榄隧道营办商一事,营办商已向运输署提交报告,指事发时电话对话录音装置的转驳机制失灵,导致外部来电无法转驳至隧道人员接听。经紧急维修,系统已于九月十六日回复正常。由于营办商未能及时接听热线,署方已责成营办商必须加强隧道紧急事故的准备及应变,确保系统运作畅顺。

我们认为营办商未能有效营运24小时热线的情况绝不理想,运输署已按合约向营办商发出失责通知书追究责任,营办商已按合约要求作出赔偿。署方会继续严肃跟进事件,并加强监察热线的运作情况。

现时市民可透过多个途径向政府部门反映道路状况。此外,运输署计划在更换隧道及管制区的交通管制及监察系统时,引入人工智能闭路电视侦测路面障碍物和路面事故,优化事故管理。

运输署一直透过不同渠道进行宣传和教育,提高货车业界对载货安全的意识。例如,根据法例制订《车辆载货守则》,就载货安全提供指引;出版《货车运输通讯》和与货车业界举行定期会议;在交通灯控制器和隧道区内可变信息显示屏发放提示信息。运输署及警务处会继续联同道路安全议会进行宣传教育,包括出版和派发《道路安全通讯》及透过社交媒体平台发放资讯等,加强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意识。

多谢主席。

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