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一题:确保高龄职业司机的驾驶能力

以下是今日(九月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管浩鸣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物流局局长陈美宝的答覆:

问题:

据报今年八月一名八旬的士司机在荃湾撞毙一名菲籍游客,引起社会各界对高龄职业司机驾驶能力及安全的关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政府至今仍未落实于二○二三年提出将商用车辆司机提交体格证明的年龄门槛降至65岁,以及「一年一检」的建议,政府在落实该等建议上所面对的阻力为何,以及能否承诺具体的落实时间;

(二)鉴于有意见认为现时对驾驶执照申请人及持有人的体格证明要求和检测项目过于简单,未能确保高龄职业司机的健康状况适宜驾驶,当局会否参考内地或台湾做法,检讨高龄职业司机的体检要求,例如加入反应测试、慢性疾病筛查等更严格的检测项目,并为医生制订详细评估指引;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会否参考内地、台湾地区或日本的做法,为职业司机订立强制退休年龄;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如何确保高龄职业司机的驾驶能力?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重视司机的健康情况,明白驾驶人士的身体状况对确保道路安全十分重要。随着年长驾驶者人数逐渐增加,而商用车司机因其职业性质,相对承担更高风险。因此,政府就《道路交通(驾驶执照)规例》(第374B章)(《规例》)对驾驶执照申请人或持有人体格证明的要求及机制进行检讨,进一步保障司机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就管浩鸣议员提问的各部分,经谘询运输署,现回覆如下:

(一)及(二)现时,年满70岁或以上人士在申请驾驶任何种类汽车的正式驾驶执照时,须提供一份由注册医生填写及签署的体格证明,以证明申请人的健康状况宜于驾驶及控制该类车辆。视乎申请人的选择,其驾驶执照有效期为一年或三年。《规例》亦订明,如申请人患有《规例》附表1所指明的疾病或身体伤残,运输署署长须拒绝有关申请。

为提升道路安全,我们于二○二三年谘询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建议提高商用车司机的体格证明要求。具体而言,政府建议修订《规例》附表1,包括提高视觉能力的要求以涵盖「视力」和「视野」,并就商用车司机增设适用项目,当中包括例如听力要求,以提升有关要求。政府亦建议将商用车司机提交体格检验证明书的年龄门槛由70岁降低至65岁,并缩短其驾驶执照有效期至一年,即「一年一检」方可续领牌照,而非商用车司机提交体格证明的要求则维持不变。

自谘询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后,我们持续听取各界意见,近日亦再谘询各持份者,包括立法会议员、运输业界和医学界等。社会整体支持上述方向,但有业界代表提出可否稍为放宽65岁至70岁之间的体格评估频率,也有持份者认为应考虑增加要求司机进行反应测试,亦有医学界代表指出要加强考虑前线医生实务操作的情况。

因应上述较近期收集到的最新意见,运输署委聘的香港大学顾问团队和医学专家小组,成员包括卫生署、医院管理局和香港医学专科学院及其他局和部门代表,正检视和考虑微调《规例》附表1内所指明的疾病或身体伤残项目,以及供医生参考的医疗指引的内容,务求令指引更清晰、更客观、更实用。

为确保前线医生能充分掌握医疗指引的内容,以及日后如何进行体检和填写体格证明书的注意事项,同时提升商用车司机对健康的意识和对新的评估要求的理解,运输署会参考海事处实施本地船只操作人员健康证明要求与业界进行测试的经验,提前在今年第四季邀请商用车业界人士参与体格评估试验计划,藉此收集和吸纳前线医生在实务操作方面的意见,检视并优化整个流程。同时,在反应测试方面,我们会研究如何善用创新科技和人工智能,包括参考不同地区使用科技创新的经验,以测试司机身体反应能力,或模拟路面情况和驾驶条件,以测试年长司机在不同情况下的驾驶反应。

具体时间表方面,我们正继续同步积极进行法例草拟,并会进一步吸纳顾问团队和专家小组的意见,以及稍后业界和医生参与的体格评估试验计划的经验,从而在第四季敲定立法建议和医疗指引。我们计划在明年首季向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一并汇报结果,并向立法会提交有关的附属法例修订。运输署会继续筹备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为前线医生制作示范短片等,争取在明年第二季落实新的安排,提升整体道路安全水平。

(三)至于提问中为商用车司机设定退休年龄的意见,我们见到各地区的做法亦不尽相同。例如,澳洲、加拿大和英国没有限制,内地则按年龄限制可驾驶的车种。我们认为体格评估有助预防疾病和建立健康的生活习惯。考虑到现时有近四成的士和小巴驾驶执照持有人年龄为65岁或以上,如一刀切设立退休年龄,难免对业界人手造成不必要的冲击。政府现阶段建议先加强商用车司机体格证明的要求,并会持续检视推行的成效及予以优化。

多谢主席。

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