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七题:对角行人过路处

以下是今日(七月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子颖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物流局局长陈美宝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去年于沙田沙角街与逸泰街交界及尖沙咀加拿分道与加连威老道交界两个十字路口试行对角行人过路处。有将军澳居民反映,将军澳唐俊街与宝邑路交界十字路口(将军澳十字路口)在不同时段的人流量极高,因此希望能在该十字路口试行及落实对角行人过路处,以便利当区居民往返港铁将军澳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评估沙田及尖沙咀两个对角行人过路处试点的成效并拟备报告;如有,报告的内容为何;如否,何时会进行有关评估;

(二)会否把将军澳十字路口纳入为对角行人过路处的新试点;如会,将于何时试行;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有意见认为将军澳十字路口每边有五至六条行车道,对角线距离长达40至50米,但交通灯循环时间与其他十字路口相若,令行人没有足够时间以对角方式完成过路,政府会否考虑重新调节该十字路口的交通灯号时间,以便试行对角行人过路处?

答覆:

主席:

对角行人过路处是运输署推出的行人友善措施之一,在合适的路口让行人可以选择以较短距离横过至路口的对角位置,从而节省步行时间并改善行人环境。就梁子颖议员的提问,经谘询运输署后,我现回覆如下:

(一)运输署分别于去年上半年及下半年开始在沙田沙角街与逸泰街交界路口及尖沙咀加拿分道与加连威老道交界路口设立对角行人过路处作为试点,以测试及评估道路使用者使用有关路口的情况、过路处的安全性及其详细设计安排,从而协助制定一套适用于香港的对角行人过路处设计标准及指引。据运输署观察所得,试验计划至今成效正面,行人横过至路口对角所需时间减少,有关路口整体运作安全畅顺。

(二)及(三)运输署在评估个别路口是否适合加设对角行人过路处时,须照顾不同道路使用者的需要,并审慎考虑个别路口的交通特性(包括车流、人流、路口布局等因素),小心检视路口的车辆通行能力及对附近一带交通的影响,并探讨不同的工程方案,以确立其可行性。就将军澳唐俊街与宝邑路交界十字路口而言,由于该路口的对角距离较长,车流亦较为繁忙,增设对角行人过路处须于灯号运作上作较大的调整(如减少行车绿灯时间),方能让行人有足够时间安全完成对角过路的安排,这或会影响该路口及附近一带交通。

为争取进一步推展对角行人过路处,除上述两个正在测试的路口试点之外,运输署正积极评估在其他灯控路口加设对角行人过路处的可行性,当中包括社会各界和立法会/区议会议员在试验计划期间建议加设对角过路处的地点。运输署预计可于今年下半年完成有关的评估,用以拣选新一批的合适路口。其后,运输署会根据评估结果,审视选址的实地情况及工程规模,以便逐步规划及开展相关的工程。

2025年7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