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八题:公共单车泊位

以下是今日(六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世荣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物流局局长陈美宝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市民认为,政府应采取措施以确保新界区的公共单车泊位获善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截至去年底,政府于新界东南区(按立法会选举地方选区划分)一共提供了多少个公众单车泊位,以及负责管理该等泊位的政府部门及泊位所占的总面积为为何;

(二)鉴于现时法例规定单车不得在泊车处连续停泊超过24小时,政府部门针对公共单车泊位的超时停泊单车的跟进机制(包括跟进行动的频率及处理方法)为何;政府有否检讨现行公共单车泊位的管理安排;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针对长期停泊、无人认领或被遗弃于公共单车泊位的单车,政府所采取的跨部门联合行动的具体程序(包括涉及的政府部门及行动频率)为何;过去三年,该等联合行动的次数、所处理的单车数目及行动支出为何;有否评估该等行动的成效,以及有关的评估标准为何;

(四)过去三年,政府收到多少宗关于新界东南区公共单车泊位被长期占用或用以堆放非单车物品的投诉,以及政府就该等个案所采取措施的详情为何,包括涉及执法部门的具体分工及协作机制,以及有否备存就该等个案所引致的市容及卫生问题的跟进纪录;及

(五)政府有否考虑以新界东南区作试点,以用者自付模式提供月租或时租的有盖「智能单车泊位」(例如设有防盗、监控、电子锁和感应器等装置),并参考其他地区的智能泊位管理经验,研究适合方案以优化本港的公共单车泊位管理;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的政策是在道路安全及环境许可的前提下推动「单车友善」环境,在新发展区及新市镇加设单车径及相关设施,并改善现有设施(包括单车停泊设施),以方便市民骑单车作为康乐或短途代步用途,减少使用机动交通工具。就李世荣议员的提问,经谘询各相关部门,现回覆如下:

(一)截至二○二四年底,政府在新界东南立法会选区内,管理及提供约10 000个公众单车泊位,占地总面积约为11 000平方米。上述泊位一般由运输署、房屋署、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和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管理。

(二)及(三)根据《道路交通(泊车)规例》(第374C章),在设有街灯的公共道路上,只可在指定单车泊车处停泊单车。任何人在单车泊车处连续停泊单车超过24小时,即属犯罪,可处第1级罚款(现时为2,000元)。

现时各相关部门包括分区民政事务处、分区地政处、运输署、警务处和食环署等,会按实际情况和需要适时采取联合行动,清理违例停泊或弃置的单车。过去三年(即由二○二二年至二○二四年),相关部门共采取331次联合行动,移除超过20 000辆违例停泊在公共单车泊位的单车。联合行动次数逐年增长,而每次行动中平均清理的单车数目稍为下降,反映执法力度和阻吓性均有提升。有关分项数字如下:


年份 联合行动次数 清理的单车数量 每次行动平均清理的单车数量
2022 89 5 969 67
2023 111 7 278 66
2024 131 7 646 58
总数 331 20 893

相关部门根据既定程序和法例赋予的权力进行联合行动和执管工作。具体而言,运输署及警务处会于联合行动前最少14日,分别发出及张贴有关单车停泊处暂停使用的通告。由于有关地点于暂停使用期间不再属于公众单车泊位,在该处停泊单车可被视作非法占用政府土地。在单车停泊处开始暂停使用当日(一般为联合行动前两日),警务处会遮蔽单车停泊处标志并封闭该处。当区地政处会按照《土地(杂项条文)条例》(第28章)于行动范围内每一辆当时仍停泊于该处的单车上张贴通知,并于适当地方张贴通告,勒令有关人士须于指定日期(即清理行动当日)前移走单车,否则相关单车会被移除。联合行动当日,食环署会协助移除已予张贴通知但仍停放于该处的单车,并交由当区地政处接管及处置,相关人士不能赎回。有关单车停泊处会于行动后重新开放予公众使用。

联合行动的开支由各部门的整体资源承担,未有分开计算。

(四)过去三年,就新界东南区内单车泊位,地政总署接获于西贡区和沙田区违泊单车的投诉个案数目分别为292宗和1 572宗;而食环署并没有接获辖下管理范围内的公众单车泊位被锁上或堆放非单车物品的投诉个案。如上文所述,政府已于过去三年进行超过300次联合行动;另外,食环署若发现在公众单车泊位有垃圾堆积,会即时安排承办商清扫。

(五)政府一直致力推动智慧城市的发展,并已在多个领域引入智能技术以提升服务质素和市民生活便利性。经过政府的推动和配合,近年开始有私人发展项目引入了「智能单车泊位」系统,亦有一些私人发展项目透过在室内提供单车泊位提升管理质素。政府目前正研究将单车泊位纳入为土地用途的附属设施,要求新发展项目按其土地用途及规模,配备足够单车泊位,相关设施会与其他用地附属设施一样,由该用地发展商或负责人管理和维护,以提升设施质量,进一步推动「单车友善」环境。就公众单车停泊处方面,考虑到「智能单车泊位」涉及较高建设及维护成本,政府现阶段会使用设计更为有效和易用的设施,例如双层单车泊架,并优先投放更多资源于更迫切的交通基建项目。与此同时,我们会继续留意「智能单车泊位」技术的发展,适时评估其在本港公共单车停泊处的适用性。

2025年6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