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今日(六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浩然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物流局局长陈美宝的答覆:
问题:
有不少市民反映,在泊车位不足的情况下,各区的路旁停车位被部分商铺长期占用或以物品霸占,利用该等泊车位进行商业活动。有意见认为,该等情况有违设立停车收费表以防止车辆长时间停泊和占用路面的原意,违反了公平使用公共资源的原则,更影响市民驾车出行的便利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政府采取了什么措施打击长期非法占用路旁停车位的行为,以及有关的执法情况为何;
(二)鉴于有意见指出,商户长期占用或以物品霸占路旁停车位的情况已在各区存在多年,政府有何具体措施加强打击该等行为;及
(三)鉴于据悉,现时有内地城市采用车牌辨识系统,通过装设感应器识别泊车位中的车辆以协助执法,当局会否考虑在路旁停车位引入类似系统或其他创新科技装置,以协助执法部门打击包括长期占用、以物品霸占、进行商业活动等非法占用路旁停车位的行为?
答覆:
主席:
政府的政策是以公共交通为本,鼓励市民尽量使用公共交通服务,以免过多私家车加剧路面交通的负荷。因应驾车市民和商用车辆对泊车位的需求,政府过去几年积极推展一系列短期及中长期措施,在情况许可下增加泊车位供应。在过去三年,收费表停车位(咪表位)增加超过2 300个。就李浩然议员提问的各个部分,经谘询运输署和警务处后,我的综合回覆如下:
(一)及(二)政府一直致力打击非法霸占咪表位的情况,遏制不付费泊车以及以其他方式非法占用咪表位,以加快咪表位的流转,满足驾驶者短期泊车需要的目的。警务处透过巡查,对没有缴费入表的地点采取执法行动,并且于地区层面与有关部门如运输署保持密切联系,持续监察。自二○二一年起投入使用的新一代咪表系统配备感应器,可实时侦测泊车位有否被占用,以及让运输署透过后台电脑系统识别未有付费的咪表位,并可通过专用应用程式与警务处分享资讯,协助执法。具体操作来说,运输署委聘的咪表营办商将咪表感应器侦测到正被使用而未有付款的泊车位资料交予警务处跟进,亦派员定期巡查各区的咪表,如发现咪表位被不当占用,营办商会将情况向有关政府部门如警务处、地政总署及食物环境卫生署通报,以便采取执法行动。现时营办商会每日巡查,向警务处转介未有缴付咪表费的个案,每年平均约12万宗,而向警务处及其他相关部门转介以非车辆物品占用泊车位的个案,在过去三年间亦增至200宗以上。运输署亦会在接获市民投诉后,要求相关部门采取适当的跟进行动。此外,警务处会继续宣传和教育工作。由二○二一年至二○二四年期间,咪表位增加超过10%,而咪表所收取的泊车费增幅则超过四成;驾驶人士未有付费泊车的情况有所改善。
打击以其他方式非法占用咪表位方面,根据《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4A条,任何人无合理解释留下东西,例如放置卡板/店铺货物霸位,而对在公众地方的人或车辆造成阻碍、不便或危害,可处第四级罚款,即25,000元,或监禁三个月。
(三)如上述提及,新一代咪表系统配备感应器,可实时侦测泊车位的使用状况。现时有关系统收集资讯的目的,是向驾驶者提供实时空置路旁泊车位地点,并未具备辨识车辆车牌号码的功能。
即使如此,有关资讯已有助警务处和运输署掌握占用咪表位而未缴费的情况,以便警务处作出重点执法行动。部门会继续参考其他地方的经验和相关科技的发展,积极研究引进新技术以提升咪表位的管理和应用效率;运输署已计划于今年第四季,在咪表位需求较大、非法占用咪表比率较高的地点,进行为期两个月的试点计划,测试人工智能感光元件,并视乎成效进一步推展计划。至于车牌辨识系统技术,运输署持开放态度,并会研究系统的可靠性,连同更新咪表系统硬件和软件的成本效益一并考虑对香港的适用性。
多谢主席。
完
2025年6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4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