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五题:打击非法改装车辆

以下是今日(一月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谢伟铨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物流局局长林世雄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市民投诉,多年来受到非法改装车辆行车时所发出的噪音滋扰,并怀疑该等车辆涉及夜间的飙车活动,危害市民安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研究推出措施,以有效打击非法改装车辆造成噪音滋扰的行为;如有,详情为何;

(二)鉴于政府在去年五月三日回覆本会交通事务委员会的信件中表示,警方与运输署曾进行多次联合打击非法改装车辆的行动,警方与运输署有否共同检讨该等联合行动的成效;

(三)会否修订法例,加重非法改装车辆的罚则,以提高阻吓作用;

(四)会否把经常收到车辆噪音投诉的路段列为「噪音滋扰黑点」,以加强对非法改装车辆的执法;及

(五)有否采用新科技(例如由环境保护署及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等研发的噪音识别系统)进行路边监测,以加强打击非法改装车辆;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谢伟铨议员提问有关政府打击非法改装车辆造成噪音滋扰的各个部分,经谘询环境及生态局、香港警务处(警务处)和运输署后,我现答覆如下:

(一)及(四)《噪音管制(汽车)规例》(第400I章)规定,所有首次登记的车辆必须符合该规例中车辆所发出噪音的订明标准。而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运输署署长可拒绝为任何不符合噪音标准的车辆进行首次登记。

另外,《道路交通(车辆构造及保养)规例》(第374A章)亦规定车辆必须安装灭声器。为防止车辆在首次登记后,被非法改装而发出过量噪音,第374A章亦规定车辆灭声器须保持良好及有效运作,而且不得改装或更换,以免发出更大的声响。任何人如违反有关规定,即属犯法,最高刑罚为罚款一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现行的《道路交通条例》第80条已授权警务人员如合理地怀疑车辆曾被非法改装(包括因非法改装引致发出过量噪音),可指令该车辆驶往验车中心,安排验车主任验查车辆。如证实有关车主违反相关法例,警务处将会予以检控。警务处和运输署亦会继续就相关执法事宜紧密合作。

就非法赛车为居民带来的噪音滋扰问题,警务处和运输署一直积极跟进投诉,而警务处会不定时展开行动,包括与运输署按照上述法律条文采取下文第二部份所述的联合行动。警务处和运输署未有备存个别路段有关车辆噪音的投诉数字,但会按收到的投诉及情报订定行动地点和时间。

(二)及(三)警务处和运输署一直就处理发出过大声响例如怀疑改装死气喉的「有缺点车辆」及车辆噪音投诉紧密合作,以期透过现行举报机制及警务处路面执法行动等工作,来打击非法改装车辆。警务处与运输署在二○二三年共进行了41次打击非法改装车辆的联合行动,较二○二二年的21次增加一倍,而经联合行动所发出的车辆检验令则由二○二二年约2 400宗下降至二○二三年约2 000宗。另外,运输署车辆检验办事处收到有关有缺点车辆的举报,由二○二二年约4 300宗下降至二○二三的约3 800宗。上述数据反映警务处与运输署的联合行动的成效,而现行的法例仍具有阻吓力。警务处和运输署会继续相关工作。

(五)环境保护署(环保署)一直有留意海外有关监察改装车辆发出过量噪音技术的发展,例如近年环保署应用人工智能分析声音和图像,开发出自动识别发出过量噪音的非法改装车辆的技术。警务处和运输署亦会继续留意科技发展(包括环保署开发的技术),适时引进合适的技术以协助执法。

2024年1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