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九题:单车管理措施

     以下是今日(五月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月明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物流局局长林世雄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意见指出,本港在公共地方的单车长期欠缺有效管理,例如不少在公共屋邨的单车长期被堆放弃置,亦不时有单车及其零部件被盗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统计,过去五年,与单车有关的盗窃案件的宗数及破案率,并按区议会分区以表列出分项数字;

(二)有否订立政策或措施打击与单车有关的盗窃案件;如有,有否评估其成效为何;及

(三)会否探讨单车管理问题,以及加强执法行动以打击与单车有关的盗窃案件;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关注单车盗窃及违例停泊或弃置单车问题。就陈月明议员提问的各个部分,经谘询保安局、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及运输署后,现答覆如下∶
 
(一)二○一八年至二○二二年,按警区划分的单车盗窃案件宗数及全港单车盗窃案件的破案率载于附表。政府没有备存按区议会分区划分的数字。

(二)及(三)在单车盗窃问题方面,香港警务处密切留意单车盗窃案的情况,全方位打击有关罪行。除了于相关黑点加强巡逻,亦会积极调查及采取情报主导的执法行动,例如查看网上单车转售平台,调查是否有人在盗取单车后伪装成二手单车卖家,在网上平台兜售贼赃图利,以作跟进行动。警方亦提醒市民切勿购买来历不明的单车,以免误堕法网。另外,警方不时进行预防单车盗窃的宣传活动,除了提醒市民将单车放置在合法的单车停泊处,并使用牢固的锁把单车轮锁在停泊处的固定设施,亦建议市民切勿将单车随意停泊在街道或人少黑暗的地方,以免贼人有机可乘。

  至于违例停泊或弃置单车问题方面,根据《道路交通(泊车)规例》(第374C章),任何人不得在街道上于非指定泊车处停泊车辆(包括单车),亦不得在泊车处连续停泊车辆超过24小时。此外,《土地(杂项条文)条例》(第28章)禁止不合法占用未批租的政府土地;而《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228章)则禁止在公众地方放置任何物品以致对人或车辆造成阻碍、不便或危害等。现时各部门包括分区民政事务处、地政总署、运输署、香港警务处和食物环境卫生署等,会按实际情况不时采取联合行动,清理违例停泊或弃置的单车。相关部门会继续关注各区情况,适时检视安排。

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