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二十题:确保高龄职业司机的驾驶能力

  以下是今日(五月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文广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物流局局长林世雄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今年一月,一名87岁的士司机在九日内涉及三宗交通意外,而三月再有一宗涉及一名84岁的士司机的交通意外,造成五人受伤。有意见指出,现行就驾驶执照申请人制订的体格证明机制,未能确保高龄职业司机的健康状况适宜驾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持有有效商用车辆及私家车驾驶执照的高龄司机人数,以及过去两年每年涉及该等司机的交通意外宗数,并按(i)车辆类别(即中型货车、重型货车、的士、私家小巴、公共小巴、私家巴士、公共巴士及私家车)及(ii)司机所属年龄组别(即70至79岁、80至89岁及90岁或以上)列出分项数字;
 
(二)鉴于现时70岁或以上的驾驶执照申请人须最少每三年向运输署提供由注册医生填写的体格检验证明书(证明书),政府采用什么准则厘定该年数的要求;
 
(三)鉴于证明书只要求医生填写有关驾驶执照申请人视力及听觉方面的检查结果,政府会否增订检验项目,并就此为医生提供指引,以确保高龄职业司机的驾驶能力;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除要求70岁或以上的驾驶执照申请人提交证明书外,政府有否其他方法确保高龄职业司机有足够能力驾驶;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关注和重视道路安全,一方面透过教育和宣传,向司机宣扬安全驾驶,同时提升道路使用者的道路安全意识;另一方面亦透过法例规管,以保障包括高龄职业司机在内的道路使用者。就梁文广议员的提问,经谘询运输署后,现回覆如下:
 
(一)现行法例没有订明职业司机的定义。就驾驶执照的分类而言,中型货车、重型货车、的士、私家小巴、公共小巴、私家巴士及公共巴士,一般会被视为商用车辆;而驾驶这些类别车辆的司机一般被视为职业司机。截至二○二三年三月底,按题述车辆类别及司机年龄组别划分的有效正式驾驶执照持有人数目表列如下。由于一个驾驶执照可有多于一个车辆类别的批注,因此有关统计数字的总和会多于商用车辆驾驶执照持有人的总数。 
 

车辆类别 司机年龄组别
70-79岁 80-89岁 90岁或以上
中型货车 20 491 1 303 53
重型货车 17 063 1 240 51
的士 29 754 1 662 51
私家小巴 22 062 1 697 61
公共小巴 21 214 1 624 56
私家巴士 12 985 644 18
公共巴士 12 968 735 22
私家车 84 686 6 730 318

 
  而在过去两年,按题述司机年龄组别及车辆类别划分的交通意外宗数载列于下表。
      

年份 涉事司机
年龄组别
车 辆 类 别
中型货车 重型货车 的士 私家小巴 公共
小巴
私家巴士 公共
巴士
私家车
二○二一
 
70 - 79岁 21 10 403 7 162 0 5 213
80 - 89岁 0 0 13 0 17 0 1 22
90岁或以上 0 0 0 0 0 0 0 2
二○二二 70 - 79岁 19 8 429 5 151 0 13 205
80 - 89岁 0 0 23 1 9 0 0 24
90岁或以上 0 0 0 0 0 0 0 3

 
(二)至(四)《道路交通(驾驶执照)规例》(第374B章)(《规例》)订明,年满70岁或以上人士在申请驾驶任何种类汽车正式驾驶执照时,须提供一份不早于申请前四个月为运输署署长接纳的注册医生所填写及签署的体格检验证明书,以证明申请人的健康状况宜于驾驶及控制该种类车辆。视乎这些申请人的选择,其驾驶执照有效期为一年或三年。他们须根据其驾驶执照有效期,每一年或每三年提交体格检验证明书。
 
  根据现行要求,体格检验证明书必须由注册医生填写。表格列出注册医生为申请人进行体格检查时,可参照的检查范围,包括视力、精神狀况、骨骼及肌肉系统、平衡与协调、听觉及其他方面。注册医生亦应以其专业判断,为申请人作出其他合适的检查及决定是否需要增加其他检查项目,以取得足够參考资料,填写报告的总结。
             
  政府明白驾驶人士的身体状况对确保道路使用者安全十分重要,因此一直关注司机的健康情况,亦有检视司机的体格要求及相关事宜。运输署已于去年六月成立专家小组,以进一步检视《规例》所指明的疾病或身体伤残、现行体格检验证明书的内容,以及司机的体格检验安排等,并提供相关的专业意见。鉴于检讨内容涉及专业的医学知识,运输署亦同时委聘了香港大学李嘉诚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的顾问团队,协助整合专家小组及医疗界别在医学方面提供的专业意见,亦进行深入的研究工作,以及就谘询和法例修订工作提供支援。
 
  政府与专家小组成员就主要建议内容已有相当共识,现正整理及敲定部分建议的细节及安排,我们预计今年年中前开始进行谘询工作,包括谘询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随后会谘询其他持份者,包括交通谘询委员会、道路安全议会、相关业界等,就建议的可行性及对业界的影响等听取意见,以尽快敲定检讨结果及具体推行细节。

2023年5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