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一题:交通罪行电子举报平台

  以下是今日(五月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健波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物流局局长林世雄的书面答覆:

问题:
 
  警方于二○二二年五月推出电子举报平台「影住驾」,以方便市民上载影片或照片,向警方举报非紧急的交通罪行,并希望提高驾驶者的守法意识,从而提升整体道路安全。截至今年二月底,影住驾共收到超过57 000宗举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影住驾」自推出至今接获的举报中,涉及(i)危险驾驶/不小心驾驶、(ii)没有遵从道路标记、(iii)横过连续双白线及(iv)未有依照交通灯号/交通标志的个案数字为何;
 
(二)「影住驾」自推出至今接获的举报中,获处理及未能处理的个案数字;获处理的个案中,已提出起诉的个案数字;未能处理个案的原因;市民中止举报的个案数字和涉及的原因为何;
 
(三)警方现时是否只接纳市民透过光碟提交上述举报个案影片或照片的复本,作为呈堂证物;若是,原因为何,以及会否考虑接纳市民透过电邮传送有关档案的原档,以简化提交证物的程序;及
 
(四)会否考虑在「影住驾」的举报类别中加入「违例泊车」;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陈健波议员提问有关香港警务处「影住驾」交通举报电子平台(「影住驾」平台)的各个部分,经谘询香港警务处后,我现答覆如下:

(一)「影住驾」平台自二○二二年五月正式推出至今年四月二十一日期间,共收到超过68 000宗举报。截至二○二三年三月底,有13 316宗举报涉及「危险驾驶/不小心驾驶」、8 897宗涉及「没有遵从道路标记」、12 200宗涉及「横过连续双白线」、5 582宗涉及「没有遵从交通灯的指示」及3 998宗涉及「没有遵从交通标志」。

(二)截至今年三月底,警方就「影住驾」平台的举报共发出超过19 000张定额罚款通知书及以传票作出超过2 400宗检控。香港警务处没有备存问题要求提供的其他数字。

(三)警方所有的呈堂证物必须符合法庭的要求,以确保有足够证据对违例人士作出检控。警方须肯定证物链的完整性(如不被修改或破坏),并妥为保存证物,就检控透过「影住驾」平台接获的个案而言,光碟是提交呈堂证物较为稳妥的方式。

(四)《定额罚款(交通违例事项)条例》(第237章)第15条,就违例泊车所发出的定额罚款通知书,须面交掌管该车辆的人或固定于该车辆上,因此,警方不能就一般违例泊车于事后(例如透过「影住驾」平台举报)向相关车主补发定额罚款告票。

2023年5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2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