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三题:职业司机的人手及驾驶安全

以下是今日(四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吴杰庄议员的提问和署理运输及物流局局长廖振新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涉及职业司机的交通意外导致严重伤亡的事件时有发生,而近日发生一宗严重交通意外,涉事的84岁的士司机涉嫌危险驾驶被捕。关于职业司机的人手及驾驶安全,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目前全港各车辆类别职业司机的数目为何;过去三年,每月涉及职业司机的交通意外宗数及伤亡数字为何,并按车辆类别、涉事司机年龄组别及伤亡情况列出分项数字;当局有否统计及分析什么车辆类别及年龄组别的职业司机涉及较多的交通意外及伤亡人数,以及该等数字有否上升趋势;

(二)鉴于有意见认为,虽然现行法例规定年届70岁的司机必须向运输署提供由注册医生签发的体格检验证明书才能续领有效期为一年或三年的驾驶执照,但是任何年龄的职业司机也有染病或患有隐疾的机会,因此任何年龄的职业司机都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政府会否考虑检讨职业司机的体检机制、加强对职业司机的健康要求,以及为职业司机的年龄订定上限;

(三)鉴于有意见认为,职业司机工时长及缺乏发展空间令年轻人不愿入行,导致该职业青黄不接的情况严重,当局会否推出短期措施以纾缓职业司机人手不足的问题(例如输入外地司机并向他们提供适当培训);及

(四)鉴于据悉,内地和外国已使用无人驾驶公共交通工具,例如自动驾驶系统和智能网联汽车,政府会否完善相关法规加快落实自动驾驶系统在港的使用,以纾缓职业司机人手不足的问题及提升交通安全?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重视和关注道路安全,透过法例规管以保障包括职业司机在内的道路使用者;亦透过宣传和教育,提升道路使用者的道路安全意识,并向司机宣扬安全驾驶。就吴杰庄议员的提问,经谘询运输署后,现回覆如下:

(一)现行法例没有订明职业司机的定义。就驾驶执照的分类而言,的士、私家小巴及公共小巴、私家巴士及公共巴士、专营巴士、中型货车、重型货车、挂接式车辆以及特别用途车辆,一般会被视为商用车辆;而驾驶这些类别车辆的司机一般被列为职业司机。截至二○二三年二月底,按各商用车辆类别的有效正式驾驶执照持有人数目表列如下。由于一个驾驶执照可有多于一个车辆类别的批注,因此有关统计数字的总和会多于商用车辆驾驶执照持有人的总数。

车辆类别 有效目正式驾驶执照持有人数
的士 204 431
私家小巴 177 601
公共小巴 166 588
私家巴士 138 408
公共巴士 136 825
专营巴士 26 162
中型货车 183 517
重型货车 91 030
挂接式车辆 43 038
特别用途车辆 17 227

在交通意外及伤亡数字方面,政府一直有统计及分析不同车辆类别及年龄组别的职业司机涉及的交通意外及伤亡人数。过去三年,按商用车辆类别及司机年龄所划分的每月平均交通意外数字及伤亡人数载列于下表。根据数据分析显示,该等数字未有明显上升趋势。

二○二○至二○二二年间每月平均交通意外数字及伤亡人数

车辆类别 涉事司机年龄 每月平均
意外宗数
每月平均伤亡人数
轻微 严重 死亡
二○二○ 二○二一 二○二二 二○二○ 二○二一 二○二二 二○二○ 二○二一 二○二二 二○二○ 二○二一 二○二二
的士 <2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0-39 27 33 31 33 43 41 3 1 1 0 0 0
40-59 139 167 135 171 208 174 13 14 7 0 1 0
≥60 134 164 152 156 198 188 16 15 10 1 1 0
私家小巴 <2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0-39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40-59 2 3 3 3 3 4 0 1 0 0 0 0
≥60 1 4 2 1 4 4 0 0 0 0 0 0
公共小巴 <2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0-39 2 2 1 3 2 1 0 0 0 0 0 0
40-59 17 18 13 22 21 16 3 2 1 0 0 0
≥60 35 42 40 41 51 52 5 4 4 1 0 1
私家巴士 <2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0-39 0 0 0 0 1 0 0 0 0 0 0 0
40-59 1 1 1 1 2 1 0 0 0 0 0 0
≥6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公共巴士(包括专营巴士) <2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0-39 30 31 25 34 40 31 2 2 2 0 0 0
40-59 86 91 74 94 105 87 10 9 4 0 0 1
≥60 23 29 27 25 33 33 3 3 2 0 0 0
中型货车及重型货车
(包括挂接式车辆)
<2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0-39 20 21 15 24 25 21 3 2 1 0 1 0
40-59 41 52 45 45 61 51 5 5 5 1 1 1
≥60 19 23 22 20 28 25 3 3 3 0 0 1
特别用途车辆 <2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0-39 2 2 1 3 2 2 0 1 0 0 0 0
40-59 3 3 2 3 3 4 1 1 1 0 0 0
≥60 1 1 1 3 2 1 1 0 0 0 0 0

(二)《道路交通(驾驶执照)规例》(第374B章)(《规例》)订明,年满70岁或以上人士在申请驾驶任何种类汽车正式驾驶执照时,须提供一份不早于申请前四个月为运输署署长接纳的注册医生所填写及签署的体格检验证明书,以证明申请人的健康状况宜于驾驶及控制该种类车辆。

​根据现行要求,体格检验证明书必须由注册医生填写。表格列出注册医生为申请人进行体格检查时,可参照的检查范围,包括视力、精神狀况、骨骼及肌肉系统、平衡与协调、听觉及其他方面。注册医生亦应以其专业判断,为申请人作出其他合适的检查及决定是否需要增加其他检查项目,以取得足够參考资料,填写报告的总结。

政府一直关注司机的健康情况,明白驾驶人士的身体状况对确保道路使用者安全十分重要,亦有检视司机的体格要求及相关事宜。运输署已于去年六月成立专家小组,以进一步检视《规例》所指明的疾病或身体伤残、现行体格检验证明书的内容,以及司机的体格检验安排等,并提供相关的专业意见。

鉴于检讨内容涉及专业的医学知识,运输署亦同时委聘了「香港大学李嘉诚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的顾问团队,协助运输署整合专家小组及医疗界别在医学方面提供的专业意见,亦进行深入的研究工作,以及就谘询和法例修订工作提供支援。

政府与专家小组成员就主要建议内容已有相当共识,现正整理及敲定部分建议的细节及安排,我们预计今年年中前开始进行谘询工作,包括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随后会谘询其他持份者,包括交通谘询委员会、道路安全议会和相关业界等,就建议的可行性及对业界的影响等听取意见,以尽快敲定检讨结果及具体推行细节。

(三)政府一直关注运输业司机人手短缺及老龄化的情况。就本地公共交通业而言,运输及物流局正积极检视相关行业人力资源的最新情况,并考虑各项措施,促进业界人力资源可持续发展,目标是在今年年中或之前提出初步建议,并制订相关措施。同时,我们一直与相关持份者保持沟通,积极考虑和实施各项措施,以协助业界减轻经营压力。措施包括放宽申请商用车辆(包括公共小巴、巴士和的士)驾驶执照的规限和优化的士笔试;以及鼓励营运者透过改善员工福利,例如增加工资及有薪假期等,从而缔造更理想的工作环境,吸引更多新血投身行业。

(四)自动驾驶车辆(自动车)技术有排除人为失误、提升道路安全和提升运输效率的优势,长远亦有助纾缓职业司机不足的问题。世界各地正进行不同的路面测试,以推广自动车技术的应用。推动自动车的发展是香港在推动「智慧出行」的重要一环,运输署自二○一七年起发出「车辆行驶许可证」,以利便业界在部分道路上进行自动车测试。与此同时,为令自动车在本港能够进行更广泛测试及应用,政府已于去年十二月向立法会提交《2022年道路交通(修订)(自动驾驶车辆)条例草案》。法案获得立法会通过后,政府将进一步就规管自动车制订新的附属法例及实务守则,以容许自动车在更多地点作先导使用。我们计划于今年内完成有关立法工作,运输署亦一直与业界保持沟通,为落实新的自动车规管制度做好准备。

2023年4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