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四题:残疾人士专用的路旁泊车位

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家珮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物流局局长林世雄的书面答覆:

问题:

残疾人士专用的路旁泊车位(该等泊车位)以往只供持有「伤残人士泊车许可证」(许可证)的残疾驾驶者使用。政府自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开始,将该等泊车位的使用资格,扩展至持有「司机接载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士泊车证明书」(证明书)的人士,以便他们接载指定的行动不便残疾人士出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该等泊车位的使用资格扩展前两年及扩展后至今,每年该等泊车位的数目,以及许可证和证明书的签发情况分别为何;

(二)鉴于据悉该等泊车位的滥泊情况严重,该等泊车位的使用资格扩展前两年及扩展后至今,成功检控违例停泊该等泊车位的司机的个案数目分别为何;

(三)为保障残疾人士的权利,政府有否研究优化该等泊车位的措施及改善其使用情况;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会否考虑制订有效的监察机制,以令该等泊车位可供真正有需要的残疾人士使用;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为平衡及照顾不同类别的残疾人士(包括有能力自行驾驶及未能驾驶的残疾人士)的出行需要,政府于二○二一年一月底实施新措施,将路旁残疾人士专用泊位(下称「路旁专用泊位」)的使用资格由过往只供持有「伤残人士泊车许可证」(下称「许可证」)的残疾驾驶者使用,扩展至「司机接载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士泊车证明书」(下称「证明书」)的持有人。

就陈家珮议员的提问,经谘询运输署及香港警务处后,现答覆如下:

(一)由实施新措施前两年至二○二三年一月底,每年路旁专用泊位、有效的「许可证」和「证明书」数目表列如下:

  二○一九年
一月底
二○二○年
一月底
二○二一年
一月底
二○二二年
一月底
二○二三年
一月底
路旁专用泊位数目 421 432 449 469 522
有效的「许可证」数目 1 800 1 790 1 810 1 735 1 699
有效的「证明书」数目 1 930 1 898 1 840 2 488 2 826

(二)为监察有关路旁专用泊位有否被不当使用,运输署定期在使用率高的泊位地点(例如位于市区繁忙地段及残疾人士经常使用的路旁专用泊位)及接获市民投诉或举报的地点进行调查。视乎调查结果,运输署会向有关违反「证明书」批准条件(包括规定「证明书」持有人在进入及/或离开路旁专用泊位时,车上必须载有运输署批准信上所列明的下肢残疾人士)的持有人发警告信及考虑取消有关的「证明书」。自新措施实施至二○二三年一月底,运输署在跟进个案后共取消22张「证明书」。至于在路旁专用泊位违例停泊或连续停泊车辆超过24小时的个案,则由警方负责执法及检控。警方没有备存关于路旁专用泊位违例停泊的分项检控数字。

(三)及(四)运输署明白开放路旁专用泊位予「证明书」持有人使用,会增加对该等泊位的需求。因应新措施的实施,运输署一直在各区积极审视各类型车辆的泊车需求,并在合适地点增加路旁专用泊位,有关泊位数目过去几年持续上升。运输署亦研究优化路旁专用泊位的措施,包括检视「证明书」的申请资格及审批准则,以及加强措施以阻吓各种不当使用「证明书」的行为。此外,运输署现正研究运用新科技,例如在路旁专用泊位设置智能监察系统,以加强监管路旁专用泊位使用情况。运输署目标在二○二三年上半年以试验形式在个别地点展开有关监察系统的测试。

运输署会继续密切监察路旁专用泊位的使用情况,并与相关残疾人士团体及其他持份者保持紧密沟通,听取就优化路旁专用泊位措施的意见,以满足不同类别残疾人士的出行需要。

2023年2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