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运输及物流局局长陈美宝今日(七月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陈振英议员动议的「察悉内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报告的议案」的发言:
主席:
首先,我感谢陈振英议员动议是次议案。我刚才和昨日均细心聆听共24位议员的发言,感谢大家提出的意见。在回应之前,我要在此衷心感谢附属法例小组委员会主席陈恒镔议员和其他14位成员,以及立法会秘书处同事,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在十分密集及紧凑的时间内,小组委员会共进行四次会议、合共约10小时的详细讨论。我们亦就四项附属法例的条文作出讨论及互动,很有启发性。
香港拥有世界一流的公共交通运输系统,为市民提供极为方便、高效且多元化的出行选择。在点对点交通服务方面,除了传统的士服务外,近年网约订车服务的兴起无疑进一步满足了市民对个人化出行的需求。事实上,发展网约车服务已是全球大趋势,且越趋普遍。香港作为国际大都会及旅游城市,必须与时并进,引入完善的规管制度。另外,若我们能透过提供更灵活、更有弹性的工作模式,可以有效吸纳和释放社会上的潜在劳动力,为整体交通运输行业注入新血,这正有助纾缓现时公共交通司机短缺的压力,让整体交通生态更健康、更可持续发展。
去年立法会通过规管网约车服务的主体法例修订,我记得当时是会期的最后一个会议,时间相当紧凑,其后社会各界都对规管细节的落地寄予厚望。在整个过程中,我和我的团队均与社会各界进行不少讨论,其间收到不少意见,甚具启发性。在大家共同努力和充分谘询下,我们亦已在四项附属法例中订明各项规管细节,以建构一个更安全、合规且多元化的交通生态圈。
社会普遍较关注发牌数量,但其实小组委员会的讨论巨细无遗,就各项规管细节均有讨论。我大致归纳为10项:(一)政策定位;(二)平台监管;(三)乘客安全;(四)市场发展;(五)牌照条款;(六)有效执法;(七)动态评估调整;(八)保险安排;(九)数据安全;及(十)电子政务。委员会整体对于规管策略,包括网约车数量上限在推出时定为10 000,以及动态调整方向表示肯定和支持,我十分感谢。
这套规管框架的核心原则,是把平台、车辆和司机纳入严格的法律监管制度之中,以建构一个既有活力、亦有监管的网约车市场生态。我把具体规管框架分为四个要点:
(一)促进平台合规发展:日后所有在香港提供网约车服务的平台必须申领牌照,并须对旗下车辆及司机履行尽职审查责任。我们近日留意到有正在不同地方营运的平台正积极探索和部署在香港申请平台牌照,我们就此感到很鼓舞。我们坚信健康的市场竞争是提升服务表现及质素的最佳催化剂。日后有多个平台共存,定能激发市场活力,最终受益的是广大市民和访港旅客。
(二)实行「人车绑定」:我们规定只可由登记车主本人驾驶其车辆提供网约载客服务,这亦是香港的特色。一方面我们认为可以杜绝黑工司机,亦可防止车辆许可证沦为炒卖资产,更有助释放闲置运力。另一方面,「人车绑定」意味着提供网约车载客服务的每一辆车、每一位司机,都必须通过运输署的审批,持有有效的许可证。平台亦有法律责任,确保派发的订单只能由持有有效许可证并符合「人车绑定」要求的司机和车辆前往接载,加上日后每一程车都有第三者风险保险保障,让市民搭乘得安心。
(三)建立智能监管系统:政府以运输署作为把关机构,会建立智能监管系统。规管网约车不能再单靠传统的街头执法,必须与科技对接。运输署会建立资讯管理系统和电子通讯渠道,务求与平台的系统对接,接收平台营运数据,让我们有效监管平台服务表现,更重要的是监察,以及确保平台履行其合规责任。长远而言,这套智能监管系统将会成为香港「智慧出行」战略蓝图中的其中一个核心组成部分。政府可利用这些交通大数据,分析全港各区在不同时段的点对点服务交通需求。这将有助我们日后优化整体的城市交通规划、纾缓道路挤塞,并与不同公共交通工具进行更完美的协同配对。
(四)引入总量管控、动态评估机制:我们看到不少海外城市因为在推出网约车服务时较为放任,导致车辆数目无限制膨胀,引致严重的道路交通挤塞,甚至令司机收入逐渐大幅下跌,引发行业的恶性竞争。这对乘客、司机甚至整体社会都没有好处。考虑到香港的独特情况,我们有需要就网约车总数设定上限。在充分听取社会各界不同意见,并考虑点对点服务需求的调查数据,以及现时香港整体交通运输情况、道路系统的承载力和点对点服务交通生态后,现阶段以10 000个网约车车辆许可证为发牌上限。有关数字并非铁板一块,发牌数量能否满足日后市场发展并维持生态平衡,很多时是取决于平台算法的调度效率、司机的营运模式等因素。因此,在引入规管后,不论是乘客对网约车的需求,还是网约车的供应,均可能出现变化。正因如此,我们重视数据,会透过掌握实际营运情况,参考相关数据,整全地进行阶段性分析和评估,以便适时检视是否需要调整网约车数目上限。
大家的发言或社会均很关注动态评估的机制,在此我特别交代多些。
首先,运输署会于今年第三季起进行基线调查,了解现时网约车服务的使用情况。而当开始有平台取得牌照并投入运作后,它们便需要按法例和牌照条件,向运输署提交多项营运数据,包括网约车司机上线时长、每日平均有多少司机提供服务、乘客候车时间等。这些资料有助政府掌握整体平台实际的营运情况,让政府可参考有关数据。同时,我们也会从其他渠道收集资讯,例如:的士业界的营运情况、旅客数目增长、整体经济发展等,使我们可以更整全地进行阶段性分析和评估,这正正体现了动态评估和调整的精神。
刚才议员就平台、车辆和司机等三方面提出不少意见,接下来,我想总体作简单的回应。
就平台规管方面,这也是很多议员关心的一环。首先,在新法例下,我们对直接派车的平台和聚合平台都是一视同仁的,它们必须申领平台牌照以经营网约车服务。运输署会透过牌照条件,要求平台利用科技履行尽职审查的责任。例如,平台可透过人脸辨识技术或其他验证措施,在司机开始营运前或营运期间作不定时的突击验证,以核实司机身分。我们亦会要求平台日后在其应用程式加入「行程分享」和「一键支援」等便利乘客的功能,以助加强对乘客安全的保障。
至于车辆方面,附属法例小组委员会亦曾经详细讨论市民如何辨识网约车。我们透过规例订明,网约车在营运时必须按照署方的要求展示特别设计的标识,方便市民和执法人员辨识。在这方面,法例亦清楚订明,从网约车司机透过持牌平台接受预约当刻开始,直至预约取消或服务完成的时点为止,有关私家车便属于「正在提供网约车载客服务」。在实务操作上,我们会透过牌照条件要求平台在司机端应用程式设置按钮,让司机在启程前往上车点接载乘客的一刻,点击按钮确认接受预约,并在行程完结后,点击按钮确认已完成服务,而平台亦须清晰记录各个确切的时点和关键点,让各方可有所依循。这对于订定保险的保障,以及车辆和司机必须遵守与网约车服务相关的规定,是非常重要的设计。
有议员亦提到有关网约车购买第三者风险保险的事宜。根据法例,一辆私家车必须有符合法例要求、就提供网约车载客服务而言属有效的第三者保险,方可获发网约车车辆许可证。在过去数月,我们一直和保险业界保持非常紧密的沟通,就购买保险的具体安排听取意见。我们现时倾向由网约车的登记车主投购保险,例如在本身的私家车保单基础上作出延伸,以涵盖日后提供网约车载客服务,我们认为这是较为合适的做法。这个安排与现时由车主购买第三者保险的做法一致,亦可确保即使网约车日后透过不同平台提供服务,也会因为保单是由车主购买而可作出延伸,可获得无缝保障。我们会继续与保险业界沟通,希望能敲定更具体安排,包括保单及保费,再透过牌证条件和实务指引订明细节,务求创造多赢局面,并提供清晰的指引。
司机方面,为便利日后希望投身个人化点对点交通服务的人士,我们进一步优化笔试考试安排,将的士与网约车的驾驶测验合并为一个笔试。与此同时,持有的士驾驶执照的人士日后无须再次通过笔试或修习职前课程,可简单便捷地向运输署申请驾驶许可证。
相信大家都很关心实施时间表。随着四项附属法例完成审议,与规管网约车服务相关的大部分法律条文会于今年八月三日开始生效。我们会在八月分别邀请平台公司申请网约车服务牌照,并推出的士与网约车笔试合并安排,让有意投身网约车服务行业的司机早作准备,以便在今年第四季申请车辆和司机的许可证。
如有关申请和审批过程顺利,首批平台牌照预计会在今年十一月底起陆续发出。经过大约九个月的平台筹备期,规管平台的法律条文将于明年八月二十二日全面生效。届时,所有网约车平台均须领有牌照并全面落实尽职审查的规定。同时,有关强化暂时吊销涉及非法取酬载客活动车辆的车辆牌照,以及扣押有关车辆的严厉措施,亦会于同日实施,以达致相辅相成的效果。
亦有议员提及我们对于的士业界的支援及其日后发展,在此我简单强调几点。的士与网约车之间并非零和游戏,而是可以共存互补。我们过去数年积极推出多项有关的士改革和提升的士服务质素的措施。的士业界独特的营运情况和优势不会因引入网约平台服务规管制度而有所改变。相反,日后的士可以在更公平、更具确定性的经营环境营运。此外,我们日后亦会要求网约平台加强提供的士的网约服务,为前线的士司机带来更多生计。另一方面,我们会继续严厉打击不合规的白牌车,以保障合法合规的营运者和乘客。相信在以上各项措施下,的士业一定能达致长远健康发展。
主席,建立一套既具香港特色、又符合国际水平的网约车规管制度,是一项极具挑战、涉及多方利益的复杂工作。特区政府在制定这套框架时,既顾及了市民对多元出行的热切期盼,亦平衡了业界的关注,同时兼顾了道路交通承载能力等重要因素。
透过规管网约车,我们可以优化香港整体的个人化点对点交通生态圈。我和我的团队深信,传统的士主打的街头截车服务与网约车的预约行程服务,将会在香港的点对点交通网络中继续相辅相成,各展所长。接下来,我和我的团队将继续以坚毅不屈的精神、务实贴地的态度,继续把准我们的前进方向,并会永远深深牢记要植根市民,建立坚实的根基,全力推进落实各项后续工作。展望未来,我们的愿景是与大家,包括在座的立法会议员一同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个人化点对点交通运输服务,继续为香港市民带来更有保障、更具效率,以及最重要是更具科技感的智慧出行新体验。
谢谢主席。
完
2026年7月1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3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