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运输及物流局局长动议二读《的士司机违例记分条例草案》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是运输及物流局局长林世雄今日(七月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动议二读《的士司机违例记分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

我动议二读《的士司机违例记分条例草案》(《条例草案》)。

的士服务质素近年备受关注。在二○一八至二○一九年,交通谘询委员会辖下的交通投诉组每年所接获有关的士服务的投诉超过10 000宗。在二○二○至二○二二年期间,虽然受到疫情和经济情况影响,的士载客量下跌,投诉数字亦有所回落,但二○二二年的投诉数字仍接近7 600宗。这反映的士服务质素仍有不少改善空间。考虑到市民对提升的士服务质素的殷切诉求,我们认为除了引入的士车队制度等措施外,亦须推行有效措施加强对的士司机不当行为的阻吓力,以打击业内的害群之马,提升的士行业的整体形象。

就此,我们建议参考现行的违例驾驶记分制度,引入的士司机违例记分制(记分制)。建议的记分制涵盖11项影响的士服务质素、而在现行法例中属刑罚较高的罪行。这11项罪行载列于《条例草案》的附表,并按其严重性被划分为三级,分别给予10分、5分及3分。举例而言,一些较严重的罪行,例如滥收车费、毁损咪表等,会被记10分;中等严重的罪行,例如兜客、「钓泥鯭」,会被记5分;而性质较轻微的罪行,例如拒绝或忽略发出收据,则会被记3分。如某人因干犯有关罪行被定罪或负上缴付定额罚款的法律责任,会被记相应的分数。

拟议的记分制的设计与违例驾驶记分制度的设计相若。在记分制下,当被记的分数累计至某些特定水平时,便会触发相应的行动或罚则。具体而言,在任何两年期间内,若某人被记8至14分,运输署署长会向他送达一份的士司机违例记分提示。此举目的是及时警醒的士司机注意其服务态度和行为,敦促他们作出改善。

若某人在两年内被记10分或以上,运输署署长会要求他在指定限期内自费修习并完成的士服务改进课程,以学习如何改善其服务行为。如果有关人士能够通过课程考试,可获减除3分,以鼓励他们积极参与课程,取得及格成绩。

如某人在两年内被记15分或以上,会被取消驾驶的士资格一段期间。如属首次在记分制下被取消资格,停牌期为三个月;如其后再次被取消资格,则每次停牌期为六个月。我们相信有关制度有助加强整体阻吓力,特别是针对那些屡犯各项与的士服务相关罪行的司机。

从上述机制可见,记分制并非只着重处罚违例的的士司机,而是希望通过及时提醒和教育违例者,敦促他们注意自己的服务行为,并作出改善,避免再次干犯法例。

我们理解部分的士业界对记分制较为关注。目前的建议正正吸纳了业界的建议,包括将个别性质相对较轻微的罪行的记分,由以往10分或5分,分别降低至5分或3分,同时亦平衡了社会一直希望加强打击个别的士司机的不当行为的强烈意见。我们希望强调,引入记分制目的是惩戒少数有损业界声誉的害群之马,对大部分奉公守法的良好的士司机并无影响。措施展示决心和勇气,向社会传达清晰的信息,就是要提升的士业界的整体形象。政府会继续与的士业界和其他持份者就各项提升个人化点对点交通服务的建议措施,包括记分制,保持沟通。

主席,我相信透过引入记分制,配合其他提升个人化点对点交通服务的建议措施,可有效提高服务质素,并提升的士行业的整体形象,对业界和乘客均有正面的影响。我们会积极配合立法会的审议工作,并恳请各位议员支持《条例草案》。

主席,我谨此陈辞。

2023年7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4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