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运输及物流局局长动议二读《2023年行车隧道(政府)(修订)条例草案》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是运输及物流局局长林世雄今日(三月二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动议二读《2023年行车隧道(政府)(修订)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

我谨动议二读《2023年行车隧道(政府)(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旨在修订《行车隧道(政府)条例》(第368章)及其附属法例,就政府接收西区海底隧道(西隧)的安排、调整三条过海隧道的收费方案及相关事宜订定条文。

繁忙时间过海交通挤塞是极需处理的问题。现时整体过海交通远超三条过海隧道的总容车量,尤以早上及傍晚繁忙时间为甚。在二○二一年,即使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令过境车辆与旅游活动有关车流大幅减少,但在平日早上繁忙时间,海底隧道(红隧)、东区海底隧道(东隧)和西隧的交通需求,分别是各隧道容车量的150%、146%和98%,或等于三条过海隧道合计的126%。

收取隧道费是调节交通的重要和有效方法。随着西隧的「建造、营运及移交」专营权即将于今年八月一日届满,政府将会接收西隧,其营运、管理和维修,以至隧道费水平的厘定,均会由政府负责。政府有决心把握这个机会,提出全盘调整三条过海隧道收费的方案,目标是改变驾驶人士的出行习惯,从而理顺过海交通,纾缓过海隧道的挤塞情况。

《条例草案》主要涵盖以下三部分,包括接收西隧的安排、接收西隧后的「633」固定收费方案,以及「不同时段不同收费」方案。

(一)接收西隧

第一,《条例草案》将订定有关政府接收西隧的安排。政府将会参考分别在二○一六年和二○一八年接收东隧和大老山隧道的安排,西隧的运作将纳入《行车隧道(政府)条例》及其附属法例之内;而《西区海底隧道条例》(第436章)及其附属法例将予以废除,并为此作出相应修订。隧道范围内交通管理和执法等运作事宜,将基本上维持。

(二)接收西隧后的「633」固定收费方案

第二,《条例草案》订定政府于今年八月二日接收西隧时,建议在三条过海隧道实施的固定收费方案,即是「633」方案。 「633」方案即下调私家车使用西隧的固定收费20%至60元,同时略为调高红隧和东隧的私家车收费至30元;的士使用任何隧道过海,收费划一为25元;而其他车种的收费则维持不变。此举目的是先以较温和的幅度调整私家车及的士的隧道费,以适当处理整体过海交通流量,亦纾缓红隧及东隧交通挤塞的压力。在接收西隧时才实施这个方案,有助大家有序适应西隧转变营办商、实施「易通行」,以及落实新的收费安排。

(三)「不同时段不同收费」

政府下一步的目标,是今年内在三条过海隧道实施「不同时段不同收费」,以遏抑和分散在繁忙时段出行的车流,并鼓励出行人士在繁忙时段以外使用隧道。

《条例草案》载有「不同时段不同收费」的具体方案。政府会向私家车和电单车,包括机动三轮车,在不同时段使用三条过海隧道时,收取不同费用。这两种车辆载客效率较低,但占二○二一年繁忙时间过海交通流量约六成半。

我们建议,星期一至六每日会分为三个时段,即上午及下午的繁忙时段、一般时段及非繁忙时段。在繁忙时段,西隧私家车会收取60元,而红/东隧则收取40元。繁忙时段占全日约两成时间。至于一般时段,为两个繁忙时段之间的日间时段,三条隧道私家车划一收费30元。至于非繁忙时段,为下午繁忙时段完结至翌日上午繁忙时段开始,三条隧道私家车划一收费20元。在星期日及公众假期,日间时段私家车划一收费25元,其余时段划一收费20元。

至于电单车,我们建议各时段的收费应订于私家车收费的四成水平。

为保障道路安全,减少驾驶者因为不同时段之间的收费行将全数调整而加速减速,《条例草案》列明不同时段之间的过渡收费安排。

至于的士,全日划一收费25元,与「633」方案下相同。而其他商用车辆,例如巴士、货车等,划一收费50元。

此外,《条例草案》订定赋权条文,授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制订附属法例,使政府可在政府隧道实施「不同时段不同收费」,就不同车辆类别订定具体的收费方案。在现行条例中,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获赋权制定现行隧道费的附属法例。

《条例草案》亦授权运输署署长可按条例订明的条件就繁忙时段的隧道费、时间及时限,灵活及有效地作出微调。

政府会继续积极推展其他相关配套措施,例如增加泊车转乘设施及于过海隧道增设巴士专用入口,以鼓励驾驶者使用公共交通服务。

运输及物流局和运输署去年已就过海隧道收费的原则和建议咨询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并与不同持份者和组织交换意见。 《条例草案》已整体考虑了政府所收集到的意见,以及管理交通的需要。我已在上星期召开记者招待会,向公众讲解三条过海隧道的建议收费安排。政府会继续聆听社会对新方案的意见,并会继续就方案向议员和公众作出解说。

主席,交通运输是推动本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政府相信新的收费方案可改善过海交通挤塞的情况,对驾驶私家车的人士、公共交通运输业、商用车运输业、过海巴士乘客,以至整个社会均会带来裨益。 《条例草案》是迈进以科学为本,理顺过海交通的重要一步,我恳请议员支持《条例草案》。

我谨此陈辞。多谢主席。

2023年3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