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维修训练奖励计划

宗旨

  • 吸引合适人才参加培训成为所需的技术人员,以增加船舶维修业的人手供应,持续为访港及本地船只提供优质的维修服务

对象

  • 修毕认可训练机构所提供指定训练课程的学生;或
  • 来自其他行业具备相关经验的转业人士
学生 转业工人

目前获认可的训练课程由职业训练局提供,包括下列课程:

焊接构制基本技术证书课程(2006年或以后毕业)

机械工程基本技术证书课程(2007年或以后毕业)

机械工程基本技工证书课程(2016年或以后毕业)

机械工程技术员基础证书课程(2007年或以后毕业)

机械工程技术员基础证书课程(2016年或以后毕业)

电机工程基本技术证书课程(2008年或以后毕业)

电机工程基本技工证书课程(2016年或以后毕业)

电机工程技术员基础证书课程(2008年或以后毕业)

电机工程技术员基础证书课程(2016年或以后毕业)

中专教育文凭课程-机械工程分流(机械工程或焊接科技及检定专科)/电机工程分流(2010年或以后毕业)

职专文凭课程-机械工程分流(机械工程或焊接科技及检定专科)/电机工程分流(2016年或以后毕业)

中专教育文凭课程(电机工程分流)内所颁发的基本技术证书(BCC)、技术员基础证书(TFC)及中专教育文凭(DVE)学历(2010年或以后毕业)

职专文凭课程(电机工程分流)内所颁发的基本技工证书(BCC)、技术员基础证书(TFC)及职专文凭(DVE)学历(2016年或以后毕业)

职专证书课程 - 机械工程分流/电机工程分流(2016年或以后毕业)

完成全日制*中专教育文凭(机械工程分流-机械工程或焊接科技及检定专科 / 电机工程分流)第一年所有实务科目并及格和通过了工作实习 (Work Attachment)(2014年或以后毕业) *(2016年改名为职专文凭课程)

完成认可课程的学生,必须与本地船厂签订学徒合约,加入船舶维修业接受在职培训。

来自其他行业有经验的转业工人或具备有关技能者,须完成为期不超过一个月的指定再培训课程,并获本地船厂聘用转业到船舶维修业担任技术人员。成功申请者在连续的受僱期内可获发每月4,000港元的奖励津贴,为期不多于12个月。

资助金额

  • 成功申请者在接受学徒训练期间每月可获奖励津贴3,000港元(由2018年4月1日起生效)
  • 为期最长36个月

申请手续

  • 本计划由职业训练局执行,有意参加的人士,可填妥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文件副本送交该局学徒事务署
  • 申请书可亲身到学徒事务署索取,亦可于学徒事务署网站下载

申请资格

申请人必须-
  • 为香港永久性居民
  • 在有关年度或以后修毕指定训练课程或船舶维修再培训课程
  • 已与本地船厂签订学徒合约接受船舶维修在职培训或已获本地船厂聘用担任船舶维修技术人员;及
  • 于递交申请前24个月内未曾受僱于船舶维修业
正在修读指定课程最后一年的学生,如已获本港船厂表示给予认可的学徒训练,其申请亦可获考虑

注意事项

  • 不论经费来源,申请人均不得收取双重利益,在接受学徒训练/受僱期间,在本计划下享有奖励津贴的同时,又同时收取任何其他为鼓励市民受僱/继续受僱于任何行业或参予任何行业再培训课程而设的奖励津贴、补助或财政资助
  • 转业工人须出示有关的文件或参加技能测验以证明具备有关船舶维修方面的专业资格或技能

查询

电话: 2756 4123
电邮: oda@vtc.edu.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