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空经济监管沙盒(监管沙盒)


监管沙盒的目的是让行业持份者能够在指定航线内以可控和安全的方式就一些项目概念进行测试和试验,包括:

  1. 协助政府制定能配合最新技术和行业需求的政策和监管指标,同时确保公众和航空安全;
  2. 进行与支持无人机安全高效运营所需的空域管理、飞行操作、基础建设/设施(包括存储/运输和地面支持设施)以及紧急应对程序相关的试验;
  3. 采用风险为本的方法,在不同地点进行测试和试验,收集在不同参数下的飞行数据,以确保在这些参数内进行安全可靠的飞行,包括:
    • 环境因素(如温度、能见度、降雨/湿度、风速等);
    • 特定日期/时间;
    • 无人机的重量和有效载荷;
    • 飞行高度和速度;
    • 全球导航卫星系统信号的强度和稳定性,考虑到电离层干扰,以及与香港周边地形和高楼建筑的独特环境相关的通信/监测网路,包括偏远、人口稀少、水面和跨境区域等;
    • 对各种紧急情况的应对,是否采用多重风险缓解措施;及
    • 同时操作多架无人机;
  4. 协助政府收集数据,以验证不同应用场景的可行性,并确保相关应用符合安全、稳定、可靠和具弹性等的要求;
  5. 验证无人机与飞机、直升机、其他空域使用者、市民、车辆、船舶和建筑物的安全隔离;
  6. 展示与低空经济相关的技术应用;
  7. 就无人机跨境应用方面,验证香港与内地相关的程序和沟通机制(包括但不限于清关、出入境及检疫安排),以及其他相关要求;及
  8. 便利参与者在可控环境下收集数据和用户回馈,以便其就不同的应用场景及项目进行改良,从而加快新低空经济产品或服务的推出,降低开发和项目发布前期成本。






问1:同一个申请人/机构是否可以递交多于一个申请?或和不同的机构合作递交多个申请?
答1:可以。同一个申请人/机构可以申请多个试验/航线,包括与不同机构的合作,以探索各种项目概念和创新意念。

问2:监管沙盒的场地伙伴是香港科技园及香港数码港,是否代表试点项目只可以在上述两个地方进行?是否可以申请在其他地点推行试点项目?
答2:政府委任了香港科技园公司和数码港作场地伙伴,目的是协助简化申请人自行安排场地的工作。然而,申请人亦可以建议在其他地点进行试验,工作组会在审阅申请时,考虑建议场地的可行性及成熟程度。请参阅AC-013的第5部分,了解有关操作区域和/或飞行路线的考量。
「AC-013文件可于 https://www.cad.gov.hk/documents/AC-013.pdf 下载。文件只提供英文版,中文版待刊」。

问3:虽然监管沙盒首阶段会以无人机载货为主,是否可以为非载货的项目递交申请?
答3:可以。监管沙盒的目的是让业内人士能够在指定航线内以可控和安全的方式就一些项目概念进行测试,以逐步扩大和丰富低空飞行的应用范围。因此,除了无人机载货之外,申请人亦可提交非载货项目(例如楼宇保养/维修)的申请供工作组审阅及订定优次。

问4:在审阅各试点项目申请时,工作组会考虑什么因素?有没有评分机制?
答4:工作组在审阅每份合资格申请时,会考虑一篮子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应用范围、是否具有创新意念和应用本地研发技术、是否有助增加对发展低空经济的不同领域的本地经验(例如航线网络设计、基础建设要求、紧急情况应对、监管机制等),以及申请者的技术和经验等。

问5:政府会就为被选出的监管沙盒试点项目,提供财政上的资助吗?
答5:政府一直透过「创新及科技基金」支持各科技范畴的研发,包括透过基金下的资助计划,支援本地大学、研发中心和企业进行包括与低空经济相关的电子、数据传输和处理等范畴的研发。
监管沙盒一般参加细则订明,就准备申请和进行试验的所需费用,悉数由试点项目申请者藉由其自身的财务和/或由其他资金来源承担。



政府一共收到由72个申请人提交的“监管沙盒”试点项目申请,经发展低空经济工作组审阅后,將推行38个项目。申请机构包括内地及本地的机构、大学研究机构、公共机构及商业机构企业、大学/科研机构、公用事业机构以及政府部门。项目内容涵盖紧急救援、物流配送、维修和安全检查、监测、低空基础设施等多个领域及不同应用场景。相关名单请浏览超链接网页

2025年4月及5月期间,我们将首先启动三个「监管沙盒」试点项目,项目详情请浏览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