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运牌照局

职权范围

空运牌照局是根据《空运(航空服务牌照)规例》(第448章,附属法例A)成立的独立法定机构。其职权范围包括批给、撤销或暂时撤销为出租或受酬而定期空运乘客、货物或邮件的牌照。

成员(二零二四年八月一日)

主席
冯庭硕先生,SC,JP

成员
陈远秀女士,JP
房育辉教授
冯宝仪女士
李舜儿女士
雷绍麟先生
孙靖干先生,SC
余雅芳女士

规例和指引

<<空运(航空服务牌照)规例>>(第448章,附属法例A)

申请牌照经营定期航班服务(程序指引)根据<<空运(航空服务牌照)规例>>(第448章,附属法例A)

符合以香港为主要营业地的要求的说明

指定表格

表格 Word / Excel 格式
表格 A1 申请新牌照 - 规例第6(2)条
申请紧急批给牌照 - 规例第10条
Word
表格 A2 申请 / 续期申请批给临时牌照 - 规例第13(9)条 Word
表格 A3 申请牌照续期 - 规例第13A(2)条 Word
表格 A4 申请更改牌照 - 规例第13B(2)条 Word
表格 A5 申请短期牌照 - 规例第15F(2)条 Word
表格 B1 申述 / 反对 - 规例第8(2)条 Word
表格 C1 新牌照持有人在营运首阶段按月营运资料提交表格 Excel
表格 C2 新牌照持有人在营运首阶段按月财务资料提交表格 Excel
表格 C3 现有牌照持有人年度资料提交表格 Excel
表格 C4 股权 / 控制权的改变或股份抵押的通知表格 Excel

就国泰航空有限公司申请经营连接香港/上海/北京/厦门的来回航线的决定(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七日)

就港联航空有限公司申请经营编定服务牌照的決定(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就甘泉航空有限公司申请经营编定服务牌照的决定(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就甘泉香港航空有限公司13个经营编定服务牌照的决定(二零零八年六月六日)

就捷星香港航空有限公司申请经营编定服务牌照的决定(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政府宪报公告

新闻公报

牌照的持有人和牌照资讯

查询

空运牌照局秘书处
香港添马
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
东翼21楼
电话号码:3509 8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