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业的二三事

2020年06月13日

曾听过投身远洋航海的朋友分享,在船上工作,举目尽是汪洋,辽阔无边的大海常常令人豁然开朗。然而,万一要漂洋逾年,却仍未能上岸,思乡、疲惫、不安……那种生活必定五味杂陈。

国际航运公会(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Shipping)的资料显示,每时每刻,全球皆有超过120万名船员在海上工作。这些无名英雄操作船只顺利航行,来往各地港口,确保国际贸易、水上运输和客运运作畅顺无阻。

这些无名英雄操作船只顺利航行,来往各地港口,确保国际贸易、水上运输和客运运作畅顺无阻。

自本年初起,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肆虐全球,多个地区制订不同防疫规定,包括封锁边境和限制出入境等。不少船员因此无法上岸或换班,唯有继续留在船上,归家无期。纵使船员们一直坚守岗位,持续贡献贸易运输业,但他们滞留在海上的时间越来越长,有些甚至已超出《国际海事劳工公约》规定不得在船上超过12个月的要求,严重影响船员的身心健康,情况绝不理想。

过去数星期,我和运输及房屋局以及海事处的同事不断与本地海运业界联系,就业界面对的困难共同探索可行协助方案。我在五月下旬亲自与20多名业界代表会面,了解船公司和船员的需要。我的团队亦与食物及卫生局和卫生署等紧密沟通合作,期望在遏止疫症蔓延和支援国际及本地海运业之间取得适当平衡,找出解决方法。

香港是国际海运中心,我们明白有必要确保环球货物供应链畅通无碍,让香港和世界各城市在疫情下如常运作。同时,我们深切认同和支持国际海运组织和本地海运业所倡议,须要进一步协助船员换班,以保障船员的身心健康和职业安全。

香港是国际海运中心,我们明白有必要确保环球货物供应链畅通无碍,让香港和世界各城市在疫情下如常运作。

考虑到国际船运和船员的需要,香港早于制订《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和《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E章)时,已同时豁免操作货物的货船船员,即他们只需进行医学监察而不用接受强制检疫,有关货船亦可在港更换船员。

因应疫情在本港渐趋平稳,经平衡公共卫生风险和业界需求,并实践我们作为国际海运中心的使命,特区政府已由本年六月八日起,扩阔豁免范围,容许所有货船(即包括没有操作货物的货船)进入香港水域更换船员。海事处亦已向业界发布有关措施的具体安排。

我相信新豁免安排能进一步便利海运业界,让更多货船可以及时在香港进行换班,缓解船员长期漂泊在海上的困境,正面回应国际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国际劳工组织(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国际运输工人联盟(International Transport Workers’ Federation)和国际航运公会(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Shipping)等的呼吁。我也要感谢香港船东会、香港定期班轮协会和香港商船高级船员协会等本地业界团体在此议题上的各项建议和对政府的大力支持。

藉此机会,让我分享多一个好消息:立法会刚于六月十日(星期三)三读通过《2020年税务(修订)(船舶租赁税务宽减)条例草案》。新法例将于六月十九日(下星期五)刊宪生效,给予合资格船舶出租商和合资格船舶租赁管理商利得税宽减(分别为免税和半税优惠),以提升香港作为亚太区船舶租赁中心的竞争力。

立法会刚于六月十日(星期三)三读通过《2020年税务(修订)(船舶租赁税务宽减)条例草案》。

行政长官于2018年施政报告中宣布了多项巩固香港海运业发展的新措施,支持船舶租赁正是其中一项。船舶租赁属新兴的船务商业模式,由于香港既具备坚实的海运基础,又是国际金融中心,定能受惠于当中的发展机遇。因此,继金融发展局的报告后,我们在香港海运港口局下设立了船舶租赁专责小组,与业界和相关政府部门合力研究和制定新税制的细节,以吸引更多船舶租赁企业在本港拓展业务。

船舶租赁属新兴的船务商业模式,由于香港既具备坚实的海运基础,又是国际金融中心,定能受惠于当中的发展机遇。

我衷心感谢本地海运业界在新税制的制订过程中踊跃参与,全力支持我们的工作,尤其是专责小组成员提供了不少真知灼见。下一步,我们将展开新一轮研究工作,期望尽快订出有效措施,吸纳更多海运业的业务委讬人来港落户,为本地海运业群注入更多增长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