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培训课程及考试费用发还计划 (航空)

简介

为鼓励有志投身航空业的人士和现职人士,修读由各院校、专业或业界团体提供的课程和参加专业考试,以提升技能及获得专业资格,政府在「海运及空运人才培训基金」下设立「专业培训课程及考试费用发还计划」,加强支持海运和航空业界的人才培训。由2021年4月1日起,每名成功申请人可获发还有关经核准课程/考试费用的80%或上限30,000港元(以数额较小者为准)。除航空业现职人士外,完成课程或通过考试后新入职的人士也可就修读或参加的经核准课程或考试的费用提出发还款项申请。申请必须以个人名义提出,计划不接受公司/团体的申请。

注:资助额上限30,000港元适用于每名申请人。不过,就2021年4月1日前递交的申请而言,基金在处理有关发还款项申请时,会根据 2021 年 4 月 1 日前实施的规定(即课程/考试费用的80%及资助额上限 18,000 港元) 进行审批。

对象

申请资格

申请期限

于完成课程/通过考试后4个月内递交申请。

申请手续

请填妥 (i) 申请书正本 连同 (ii) 所需文件的副本,邮寄香港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20楼运输及物流局海运及空运人才培训基金秘书处电邮matf@tlb.gov.hk。为确保邮件准时送达,请确保邮件附上足够邮资,逾时的申请将不获受理。

申请文件

与航空业有关的经核准课程/考试名单
与航空业有关的计划的详情和申请表(新)

举办课程/考试的机构须知

课程/考试提供机构可填妥申请表及连同所须文件的副本,并电邮至matf@tlb.gov.hk,以向基金申请把其课程/考试纳入本计划的经核准课程/考试名单上。在准备申请时,可参阅评审准则说明。

如经核准的课程/考试名单内的资料有任何更新,请课程/考试机构在作出更新前以电邮通知基金,否则有机会影响学生申请发还费用的时间。

基金已于2022年6月起实施一系列的优化措施。详情可参阅附件「专业培训课程及考试费用发还计划(航空)的优化措施」。

供航空业课程/考试机构使用的申请表(只有英文)
评审准则说明
专业培训课程及考试费用发还计划(航空)的优化措施(只有英文)

查询

电邮: matf@tlb.gov.hk
热线: 3509 7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