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C: Closing remarks by STH on a motion moved by the Dr Hon Kenneth Chan Ka-lok under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Powers and Privileges) Ordinance (Chinese only) (June 11)

  以下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今日(六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陳家洛議員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動議的議案的總結發言全文:

主席:

  今日的主題,是藉通過動議,向公眾公開運輸及房屋局就海事處人員在過去處理「南丫四號」所可能涉及失職失責及行政失當所完成的內部調查報告。

  我在開場發言中,已詳細解釋現時政府的安排,是讓立法會議員在簽署保密協議及相關條件下閱覽這份內部調查報告。至於傷者及死難者家屬,他們可透過民事索償程序處理他們索閱調查報告的訴求。按此方式,雙方會盡量透過商討務求達到雙方可接受的方案。即使雙方最後未能就披露調查報告的內容達致共識,仍可透過法院就披露調查報告的具體方法和條件,以及當中涉及的法律問題作出公平裁決。藉着這個程序,亦可避免對正在進行的刑事調查或日後可能進行的刑事程序,以及所建議的紀律程序產生不必要的負面影響。

  我們從傳媒的報道得悉一些家屬願意考慮以民事法律程序的方式索閱報告,剛才我亦提到,律政司方面已收到十多份關於民事索償的個案。律政司司長已於五月三十日致函事件中的傷者、死難者家屬及他們的代表律師,進一步解述其建議透過民事程序索閱這份報告的細節,並表示樂意就有關的細節再作磋商。所以政府是很積極地透過法律上比較穩妥的途徑來回應傷者和死難者家屬的訴求,這做法亦考慮了相關法律問題下比較適切的做法。

  政府亦非常理解公眾是希望最終了解事件的真相,但也同時必須顧及其他同等重要的法律考慮及所可能導致的影響。現時並不是向公眾公開內部調查報告全文的適當時候。

  警方對海事處人員的刑事調查工作已進入最後階段。如果在現時貿然公開內部調查報告,則肯定會嚴重影響快將完成對海事處人員的刑事調查,以及日後的任何刑事程序。

  主席,我要重申,運輸及房屋局今次的內部調查是公平、公正及徹底地進行。調查小組建議對十三名在職人員採取紀律行動,調查報告已送交公務員事務局跟進。由於警方正在進行刑事調查,公務員事務局會確保採取的任何紀律行動,不會影響刑事調查及任何其後的刑事程序。如果在現階段便全面公開調查報告,包括海事處人員所提供的資料、內部調查小組對涉事人員在處理「南丫四號」時分別擔當的角色,以及表面證據等的分析,是肯定會嚴重妨礙正在進行的刑事調查和任何可能進行的刑事程序,以及紀律程序和行動。

  另外,公眾知情的需要不能凌駕一切。政府也必須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強制性條文。這樣做並不是要隱瞞調查小組認為有表面證據證明其行為不當的海事處人員的身分,而是要遵守法例的規定。如果我們要公開報告,便一定要符合這法例的規定。

  在南丫島附近撞船海難事故後,社會期望公義得到彰顯,這也是政府的目標。因此,政府正雙軌地進行刑事調查及紀律程序。如果在現階段全面公開內部調查報告,有可能會令政府一直努力不懈的工作得不到應有的成果,最終是會功敗垂成。若然是這樣的時候,我們便會辜負死難者家屬追究責任、追求公義之所託。

  所以,主席,我們懇請各位議員不要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迫令政府在現階段公開這份內部調查報告的全文。多謝主席。

2014年6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3時30分